天津市公立小学午餐标准

标准:

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应当在满足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能量和营养需求的基础上,交换同值食物,做到食物多样、适时搭配,注重营养和口味的结合。

学生膳食每周应不少于25种食物;饮食要清淡,少吃高盐、高糖、高脂肪的食物。同时还规定了不同年龄段学生每天摄入食物的种类和数量。

针对中小学生超重问题,《指南》建议学生在保证营养充足的基础上,调整食物摄入量和活动量,加强校内外运动,做到膳食平衡,保持健康体重。

对此,天津各区将组织专家充分挖掘当地膳食资源,开发发布一批品种多样、数量充足、成本合理、结构科学、营养均衡的周食谱,指导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提供科学营养的膳食。

根据要求,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校园营养师,餐饮单位要配备专职营养师。学校要及时向全校师生和家长宣传饭菜食谱。

原则

各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学校食堂“非营利性”的要求加大投入,制定并落实优惠政策,降低学校食堂运营成本,禁止学校以任何方式利用食堂营利。

学校食堂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学生规模大、就餐学生多、无自主经营能力的学校食堂,可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社会餐饮企业,实行“无资金、控制利润总额”的托管服务,学校食堂实行“零租赁”。

以上内容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教育部-天津为中小学食堂提供“厨师”。

中国人民和教育部-天津中小学营养餐有“官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