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思维发展的特点
人类思维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道路,从儿童到青少年,其总的发展趋势是:从具体到抽象,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低级到高级。它可以大致分为几个发展水平不同的阶段,但它们是相互联系的:
1和3岁之前(学龄前时期之前),处于感性动作思维阶段。这种思维方式的主要特点是思维伴随着行动或行动。这时,孩子只能考虑自己的动作接触到了什么,只能在动作过程中思考,而不能在动作之外思考。同时,孩子既没有事先计划好自己的行动,也无法预见自己行动的后果,这是一种低级的思维形式。比如一个小孩坐在小椅子上说:“开车!””“骑马!“等等。当小椅子被抛弃,玩其他玩具时,开车、骑马的思维活动就让位于其他思维活动。
2、3岁,6、7岁(学前时期),处于具体形象思维阶段。它的主要特征是思维的具象化。即儿童的思维主要是基于事物的具体形象或表象以及具体形象的联想。比如孩子去医院看医生给病人治病。回来就找绳子做个塑料管当听诊器,开始当医生,给孩子治病。像这样模仿成年人的活动在这个年龄是很丰富的。比如用一组图像的联想,给孩子讲故事,比如一只熊请客,一只小猫学抓老鼠。这时,儿童的思维活动可以摆脱行动的束缚,有更大的活动领域。孩子可以初步规划自己的行动,预见自己行动的后果。
在这一时期,儿童思维活动的另一个特点是:在早期阶段,仍有感性动作思维的成分;后期逐渐形成对简单事物的初步抽象逻辑思维能力。比如对数的概括和抽象,词汇概念的建立等。
3、6、7岁——14、15岁(学龄前期和青春期),正处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的过渡阶段。其主要特点是:形象或表象逐渐让位于概念,儿童逐渐学会正确掌握概念,并利用概念形成恰当的判断,进行逻辑推理活动。但是,这种抽象的逻辑思维,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与感性经验直接相关,仍然具有大量的具体意象。
4、14、15岁——17、18岁(青年早期),处于抽象逻辑思维阶段。其主要特征是从经验抽象逻辑思维向理论抽象逻辑思维的逐步转化,从而导致了辩证逻辑思维的初步发展。在学龄前期和青春期,儿童思维中的抽象概括和逻辑论证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具体经验材料的支持。在青年初期,年轻人已经开始尝试从理论上总结经验材料。
这些是一个人从出生到中学毕业所经历的思维发展阶段。下面我们重点来看一下中小学生思维发展的特点。
第一,把握概念
概念是构成抽象逻辑思维的“细胞”,是抽象逻辑思维的第一要素。中小学生掌握概念是一个积极而复杂的过程。不是成年人或老师简单地把现成的概念原封不动地“交给”他们,而是他们通过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主动掌握。同时,掌握概念并不是一个完整的过程,而是随着中小学生知识和经验的发展,已经掌握的概念不断丰富和转化。比如对“地主”“农民”“资本家”“工人”等概念的掌握,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层次。
学前时期,孩子认为“地主”“资本家”是坏人或坏人,而“农民”“工人”是好人。他们对概念的理解外延太广,内涵太浅。
到了小学,小学生逐渐认识到“地主”和“资本家”都是坏人,但他们并不相同。农村的地主有土地,剥削压迫农民;资本家在城里设厂,剥削压迫工人。虽然“农民”和“工人”都是好人,但他们被剥削和压迫的具体情况并不相同。
在中学阶段,中学生在学习了社会发展史、政治常识和政治经济学的初步知识后,可以从生产资料占有和剥削方式等方面逐步加深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他们肯定“地主”和“资本家”都是剥削者,但根据中国的社会历史发展来区分。比如,“资本家”可以分为“官僚资本家”和“民族资本家”。前者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后者不是。他们肯定“农民”和“工人”都是被剥削的人,本质相同,只是把他们划分得更细。比如工人可以分为产业工人和非产业工人,农民可以分为贫穷的下中农、中农和富裕的中农。真正被剥削的是农民中的贫农和中农。可以说,他们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其外延在逐渐缩小,但其内涵在不断深化。
对上述两组概念的理解加深的过程并没有到此结束。随着人们知识经验的增加和理论水平的提高,对上述概念的理解会越来越深刻。正如列宁所指出的:“认识是思维对对象的永恒的、无止境的接近。”
低年级小学生掌握的概念大多是具体的、可以直接感知的,抽象性较小。比如各种事物的名称,人名等。对于他们来说,高度抽象的概念仍然难以理解和掌握。这是因为他们的知识和经验比较贫乏,抽象概括的能力还很低。从小学中年开始,尤其是从四年级开始,孩子一年一年地掌握了更多抽象的概念。比如数学和历史课上的很多概念。但是,就整个小学阶段而言,孩子还是很难掌握抽象性很强的概念(如物质、意识、阶级、社会关系等。).这种观念是在中学学习的过程中逐渐掌握的。
学生对概念的掌握水平与其抽象概括能力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一般认为,在整个小学时期,学生的概括水平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直观形象水平。低年级的孩子所能概括的,往往是事物直观、形象、外在的特征或属性,他们更注重事物的表象和实际意义。比如《鸟会飞》《工人干活》《解放军对敌》。
2.图像抽象的层次。中年级儿童的概括处于从形象层次向抽象层次过渡的状态。在它们的概括中,直观的、外在的特征或属性逐渐减少,而视觉的、本质的特征或属性逐渐增加。比如对鸟类的认识,不仅认为它会飞,还知道它的生活环境和生活形态(体态;住宿、食物等。
3.本质抽象的层次。高年级儿童的概括开始侧重于对本质的抽象概括。经过几年的小学学习。智力活动的能力得到了极大的锻炼,他们的知识和经验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他们能够更好地分析、综合、比较和总结,以抽象出概念的本质属性。比如水的本质特征,动物和植物的区别等等。
但相对于中学生来说,这种抽象概括只是科学概括的初步途径,学生掌握的很多概念并不是严格科学的。比如水的概念,小学就要求学生掌握“水是一种无色、无味、透明的液体”;中学要求学生掌握水的分子结构等化学成分。小学生更了解水的物理性质,比如三态变化;另一方面,中学生想更多地了解水的化学性质。另外,小学生掌握的概念还是比较零散的。进入中学后,学生开始更有组织、有计划地掌握各学科的科学概念体系。
由于学生的知识经验不同,智力活动水平不同,认识和掌握的对象不同,在掌握概念的过程中,概括水平表现出相当大的差异。对于同一认知对象(如数学),不同的同龄学生有不同的概括水平。同一个学生对不同的认知对象(如数学、历史)有不同的概括水平。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学生对概念的掌握水平。
尽管如此,他们掌握概念的一般过程是相似的。首先,通过观察或成人的口头描述,掌握更多的感性材料;其次,在感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综合、比较、概括,得出事物的本质特征或属性;第三,解释或定义概念;最后,用概念练习,巩固、拓展、加深对概念的理解。
第二,理解的发展
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抽象概括的认识。不同年龄的学生有不同的理解发展。学生的理解水平不仅与他们现有的知识和经验水平有关,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逻辑推理能力的发展水平。
掌握相对完善的逻辑推理能力是学生智力发展的重要环节和主要标志。进入学龄的学生,一开始还是有学龄前儿童的特征。首先,他们掌握简单的直接推理,即从前提得出结论的推理。比如从“3大于2”的前提出发,推导出“2小于3”的结论。再比如,从“好学生要向雷锋叔叔学习”的前提出发,推导出“向雷锋叔叔学习才是好学生”的结论。
但由于中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主要掌握间接知识,需要广泛运用间接推理;进行逻辑论证。比如大量的公式。定义和算法都是通过归纳推理,从特殊方向到一般道路得到的,而公式、定义和算法的应用和迁移,则需要演绎推理的能力。
小学生虽然已经在直接推理的基础上发展了间接推理的能力,但是已经可以在抽象前提的基础上开始推理了。但是,只有借助直观的形式或熟悉的例子,把抽象的前提具体化,推理才能顺利实现。比如掌握平行四边形面积的计算公式,可以用挖填法;三角形面积的计算公式可以补充到平行四边形或矩形中。进入中学后,在减少直观形式的情况下,推理活动可以在更抽象的基础上进行。比如,以三角形面积公式为例,用三角形知识证明三角形的面积等于任意两条边与其夹角的正弦乘积的二分之一,比用补平行四边形或矩形求三角形的面积要抽象得多。
中小学生推理能力发展的另一个差异是,小学生推理活动的自觉性差,不善于开发推理活动中错误的原因,而中学生逐渐学会有意识地使推理合乎逻辑。
中学生理解的发展也是从直接理解到间接理解。学龄前儿童的理解主要属于直接理解,间接理解刚刚开始发展。直接理解往往与知觉过程相结合,知觉过程是过去已被感知的事物留下的形象的再现过程。比如孩子吃苹果,留下印象。当他们再次看到苹果时,对苹果有了直接的认识:“苹果又甜又好吃”。
学生进入学龄后,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在各种活动中,间接理解迅速发展。虽然大三学生保留了学龄前儿童的特点,直接理解仍然很重要,但间接理解已经开始迅速发展。这种间接的理解是建立在先验思维的基础上的,需要一定的逻辑推理过程。比如因为5 > 3和8 > 5,8 > 3。这种逻辑推理过程在教学中大量存在,极大地促进了学生逻辑思维的发展。到了中高年级,学生的间接理解逐渐占据主要地位。比如对寓言和比喻词的理解,研究资料指出: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一年级,对寓言和比喻词的意义的理解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思维层次:
第一层次,学生只停留在故事的具体情节或对文字的肤浅理解,生动形象占主导地位。学生无法解释故事中所包含的意义或单词的转义。最常见的表现就是重复给出的材料或者做字面解释。比如“有头无尾”就是“有头无尾”,“一针见血”就是“戳针见血”。听了两个近视的故事,我们把它理解为“年轻时写字要小心,不要变成近视”。
第二个层次:试图揭示其中的意义或隐喻,但仍离不开直观的情节,且仅限于对寓言、比喻性词语所描述的具体、特殊事件的理解。比如“两个近视”的故事告诉我们,既然近视,就不要夸自己的视力。如果没用,别人还是会知道你目光短浅。
第三层次;首先,我们可以摆脱故事的具体情节和直观形象来揭示寓言或比喻性词语的隐喻意义。比如“两个近视”的故事告诉我们,遇到不懂的事情,不要装懂。不懂就不装,就会暴露。
一般来说,低年级的小学生绝大多数属于第一层次,中学生第二层次略高于第三层次。高二高三各占一半,大部分一年级学生属于第三层次。同一份研究材料还指出,同龄学生对深度不同的寓言和比喻性词语的理解水平不同。
以上材料表明,学生只有进入中学后,才能深刻揭示寓言和比喻的含义。
此外,在对事物因果关系的认识、对作品中人物的认识、对矛盾的认识等诸多方面,其认识也呈现出上述由低到高的趋势。比如在理解作品中的人物时,我们开始更加关注人物的动作情节,却无法独立揭示其行为动机。到了小学、中学高年级,我们逐渐学会了通过他们的具体活动来分析他们的行为动机。对因果关系的理解。一开始我只能重复一些具体的事实,然后我会学会分析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时,在分析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时,往往是先掌握由结果推断原因,再学会由原因预测结果。
第三,思维的独立性和批判性发展
小学生的思维很独立,批判性很强,不善于独立组织自己的思维过程,也不善于自我检查思维中的错误。
而中学生则往往不满足于老师或课本上对事物和现象的解释,喜欢独立寻求事物和现象的原因和规律。他们喜欢争论、探索和批判性地对待一切。他们不仅批判地对待他人和书籍的观点,而且开始有意识地把握自己的思维活动,有意识地调整、支配、检查和论证自己的思维过程。。
但是在初中阶段,青少年思维的独立性和批判性还很不成熟,其主要缺点是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肤浅性。比如,有时候,他们在论据不充分的情况下,还坚持自己看到的东西;有时,由于对一些事情的批判性处理,以及荒谬地怀疑一切,在论证过程中,往往抓住一点,不如其余部分;明了怨别人,暗了怨自己。青少年的这些缺点,与他们的知识和经验不足有关,也与他们的辩证思维不发达有关。也缺乏全面的、发展的、辩证的思考能力。青少年在抽象逻辑思维过程中,一定程度上仍然需要具体的形象支持,他们的抽象逻辑思维基本上是经验性的。青年初期,学生的思维活动开始由经验型向理论型迅速转变,他们试图对各种科学知识、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进行理论总结。在理论概括上,要进一步深化对片面与全面、局部与整体、现象与本质、特殊与一般的辩证关系的认识,逐步克服看问题的片面性和肤浅性。在青年初期,辩证逻辑思维能力的发展是青年逐渐形成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四,思考与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一方面要利用学生思维发展的特点,提高教学效果;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的教学措施,促进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两者密不可分。因此,我们必须注意:
l,使用启发式。灵感的本质在于调动学生思维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做到这一点,除了教育学生了解学习的目的和任务外,还要注意使教学方法符合认知活动的规律,遵循从已知到未知、从直观到抽象、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原则。比如,任何新知识都是旧知识的逻辑发展,在教授新知识的时候,都要从旧知识中逐渐衍生出来。再比如,在利用直观教具帮助学生从直观到抽象的过程中,教师一定要给予良好的语言引导,让学生知道看什么、怎么看,诱导学生思考从看到的具体现象中可以得出什么一般结论。在班级授课的情况下,也要注意学生智力发展的个性差异,尽量做到因材施教,充分激发每个学生的求知欲和思考热情。
2.我们应该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首先,在启发式教学的基础上,教师要注意培养学生认真独立思考的习惯和能力;在传授新知识的过程中,要善于从学生的层面出发,提出新颖的、难度大的、学生能够通过独立思考完成的题目,启发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其次,教师要通过讲解和示范,引导学生掌握解决问题的途径、方法和步骤,克服盲目尝试和猜测的方法,培养学生思维的逻辑性和推理的严谨性。再次,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使所学技能得到广泛的迁移和灵活运用。也就是所谓的类比和类比。
3.让学生用各种感觉器官参与活动。各种感觉器官参与活动是大量感性材料摄入的必要前提,大量感性材料是理性认识建立的基础。比如物理化学课,只讲口语很容易导致形式主义的理解和死记硬背。如果结合好的演示和实验,学生不仅能听、能说,还能看、能做、能想,眼、耳、口、手、脑都调动起来了。在各种感觉器官的参与下,学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接受视觉、听觉、触觉和运动感官的信息,了解事物更多的特征和属性,更好地把握它们之间的关系,排除非本质特征,提取本质特征,更快地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样既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果,又培养了学生分析、综合、比较、概括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
4.教学生掌握概念体系中的概念。没有概念是孤立存在的。如果不在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中掌握概念,就没办法知道概念是否真的相关。比如你不理解3 < 4 < 5的含义,你就不会理解4本身的含义。不把单项式乘以单项式,就不会把多项式乘以多项式。只有在概念体系中,才能对概念进行分析和比较,把握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加深对它们的理解。比如四边形、梯形、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等概念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给四边形的概念加一个性质:“一组对边平行”引出梯形的概念,给“一组对边平行”加“与等于”引出异面四边形的概念,等等。
5.让学生多实践,多应用。实践和应用是学生理解知识的一个组成部分。理解了你想掌握的概念,并不代表你已经完全掌握了。就看你能不能正确灵活的运用了。多加练习和应用,不仅可以巩固和加深学生对概念和概念体系的理解,还可以锻炼学生逻辑思维的准确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