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00米

《关于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规定,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的场所设立营业性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