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一名教师需要什么?

当老师的要求是什么?

学历:申请认定本行政区域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高等教育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高等教育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教师和专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师范专科或者其他专科以上学历。

思想品德条件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行为。

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表》,在职申请人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的申请人,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此表。毕业学校负责为应届毕业生提供鉴定。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标准。

2、各级各类学校的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申请师范教育的毕业生免于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

3、各级各类学校的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面试和初审。(报考师范教育的毕业生免面试、免讲座)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照教师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体检合格。

识别程序

申请人应当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本人填写了《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思想道德状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非师范毕业生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