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学中的自主参与原则
管理学把领导和管理分为权威主义和参与管理。班主任自主参与工作的原则是以参与管理理论为基础的。根据参与式管理原则,所有成员都可能获得心理投入体验,产生心理认同。认为集体决策符合自己的意愿和需要,具有整体感和不可分性。因此,自主参与有利于形成良好的集体心理氛围,因为通过自主参与、集体讨论、相互沟通、相互交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合作,有利于形成相互信任、民主和谐的集体氛围。自主参与原则顺应了中学生要求自我独立的心理倾向,改变了以往将学生视为被动、被动的教育对象的局面,事实上承认了学生的主体性,充分发挥了学生在班级建设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施参与式管理原则有利于增强学生的民主意识,改变班级工作由班主任或学生干部决定的局面,使学生学会民主生活,提高对集体的信任感,增加对集体的热爱,从认知认同向情感认同发展。
落实自主参与原则,要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从主体角度思考和决定自己的行为,形成集体主人翁意识。要让每个学生在集体中有自己的位置,有为集体服务的位置,就像日本教育社会学家片冈拓雄提出的“一人一角色,全员参与”。国内许多经验丰富的中小学班主任实行的班干部轮换制、值日班长制,以及根据需要和可能在班级中设立墙报编委、学习小组组长、报管员等岗位,都是调动学生参与班级建设的好经验。贯彻自主参与原则,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个人要积极参与集体决策,但要善于服从集体意志,自觉遵守集体纪律,自治与约束相结合,主体行为要体现个人需要,符合集体规范,自觉接受“守则”、“规范”、“公约”的约束。实施自主参与应正确处理引导与自主的关系。学生有自主权,但需要老师的指导。自我参与不是自发和自发的行为,而是引导自我参与,从而保证参与活动的正确方向和有效性。因为学生虽然有自主意识,但毕竟是成长中的青少年,思想片面,知识经验不足,不够成熟,离不开引导。当然,引导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参与,是在承认自主参与的基础上给予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