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没收手机

你好,学校和老师对学生手机的没收,属于对学生手机的临时占有和管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没收。然而,占有它并拒绝归还是违法的。

《物权法》规定如下:

1.《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条规定,手机是学生的合法动产,学生对该物品享有所有权,任何个人和机关(执法机关除外)无权占有或者扣押。

《物权法》第三十四条:有权向倾倒合法财产的个人和机关(执法机关除外)要求返还财产。

第三,学校规定不允许学生带手机到学校,但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扣押手机。因为物权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学校无权没收。虽然个别学校是公立学校,但学校只能是学校,永远不能成为执法单位。有些学校规定老师可以没收,这和法律有冲突,是违法的。照例应该废除。

四:《教师法》没有“没收、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而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规定,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物权法》中的权利是法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