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学入学条件
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原则上采取单校划片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随机派位确定招生名单。未能在划片学校入学的,由教育部门安排到周边学位富余的学校入学,依法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自有住房。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实际居住在海口市自有住房,以单校划片为主,区内学校接收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
(2)其他合法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居住祖屋或自建房屋的,需提供房屋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租房子。租住房屋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应当是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海口市唯一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居住满两年。采取单校划片、多校统筹的方式,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辖区内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
(2)区房屋租赁管理处出具的房屋租赁证的租赁时间自2022年8月起计算,连续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签订时间应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
3.和你的祖先住在一起。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祖父母(直系亲属)居住在同一户口簿,父母和本人在海口市无第二住所。居住房屋参照本类第1项拥有,居住房屋参照本类第2项租赁。
入学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随祖父母(直系亲属)入户登记。
(2)房屋材料按本类1或2项提供。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具有海口市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要父母一方在最近1年内在海口市工作,并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从2022年8月起计算。缴纳省社保,工作单位必须在海口市。
第二类:非海口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父母及随行子女实际居住在海口市并持有海口市居住证2年以上。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在本市工作并有合法稳定住所。
1.自有住房。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在海口市实际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采取单校划片与多校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入学,即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原则上以单校划片方式入学;当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采取多校统筹的方式安排招生。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随行子女户口本。
(2)父母、母亲及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办理满2年以上(自2022年8月起连续2年计算)。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他合法证明(在祖居居住或自建房屋的,需提供房屋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父母一方最近1年在海口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从2022年8月起计算。缴纳省社保,工作单位必须在海口市。
2.租房子。随父母迁居租房的子女,应在海口市有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两年。采取单校划片、多校统筹的方式,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辖区内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随行子女户口本。
(2)父母、母亲及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办理满2年以上(自2022年8月起连续2年计算)。
(3)区房屋租赁管理处出具的房屋租赁证的租赁时间自2022年8月起计算,连续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签订时间应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
(4)父母一方最近1年在海口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从2022年8月起计算。缴纳省社保,工作单位必须在海口市。
3.和你的祖先住在一起。随父母、祖父母(直系亲属)随迁子女凭户口簿在本市市区自有住房居住满两年,且父母和本人在本市无第二住所的,其居住的住房参照本类第1项为自有住房,居住的住房参照本类第2项为租赁住房。
入学所需材料:
(1)随迁子女及其父母随迁祖父母(直系亲属)的户口本。
(2)父母、母亲及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办理满2年以上(自2022年8月起连续2年计算)。
(3)住房材料按本类1或2项提供。
(4)父母一方最近1年在海口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从2022年8月起计算。缴纳省社保,工作单位必须在海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