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当兵待遇如何?

可享受八大优惠政策:

(1)享受优惠政策。大学生优先入伍,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当兵审批,优先使用政策和体检绿色通道。未经批准,不得批准具有大学学历的青年入伍。

(2)享受优惠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的地方发放,其家属享受军人家属待遇,由户口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大学毕业生可被选作军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招收的士兵,可以选拔为军官。所谓选拔军官包括:院校毕业生晋升、报考军校和录取。

(四)优先考虑士官。对符合士官选拔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者;师(旅)级单位内部同一专业职务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学历高的士兵。

(五)保留学历或学籍。高校入伍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可在退役当年或大学新生入学第二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大学录取通知书》到大学办理入学手续。入伍服现役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准予入学或者复学。

(六)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予以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予以补偿,对退役后复学或者入学的,减免学费。资助标准: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生和博士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

(七)享受升学优惠政策。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于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总分增加10分,免于参加二等及以上(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者,退役后免试录取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试后录取普通本科;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免试录取普通本科;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总成绩增加10分。

(八)享受就业优惠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可视同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凭用人单位手续在原高校重新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户籍档案随迁(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1年内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职位的,其在部队的现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聘用;国有企业在招聘新员工时,要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基层专职武装人员要重点招聘退役大学生;按照国家规定,退休养老金由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取,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贴。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的,给予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研究生院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当兵是指当代中国的兵役。在现代中国,指的是去乡下当兵。国家兵役,军队的很大一部分,两年。

另一方面,军事化训练通过体校、警校、各种车队、街舞队、篮球体能训练俱乐部、耐力生存拓展训练冒险、集体负重训练、CS团队训练俱乐部等形式,为期半年至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