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现将南沙区教育局统一招聘20名事业编制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
(1)2023年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6月65438+10月至2023年8月31期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持有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
(2)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的2023年港澳毕业生(内地)。
二、申请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04号)规定的基本要求和下列条件。139):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符合新时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要求和技能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执业)资格;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属于本公告所列招聘人员范围;
7.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录用的违法记录;
8.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籍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的年龄要求
具有学士学位,学士学位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年龄可放宽至45岁。
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一天。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
1.申请者必须具备与需求表中所列职位相对应的特定资格。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相对应,专业以取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类型和申请专业不一样。
普通高校研究生可报名本科专业,但报名所用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满足岗位要求。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广东省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或无专业代码)的,可在专业目录中选择相近专业报考,且该专业必修课必须与岗位所需专业主干课基本相同,并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你所学的主要课程的成绩单(必须由研究生院教务处盖章)和研究生院出具的课程对比说明。
4.报考职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报考人员的课程成绩单不能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还须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人员所在研究生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及证明专业方向的相关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以考试成绩为准。
5.报考人员须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须具备小学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须具备中学及以上学历),并承诺在就业前取得,否则取消就业资格。
2023年、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3年、2022年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标注“是”),如被录用,须在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试用期内不得被录用从事补充教育教学工作。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应当通过普通话测试一级甲等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应当通过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
7.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在就业前取得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在就业前取得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已取得境外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并能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的考生除外)。
取得境外[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申请人,不能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通过证明的,应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含)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注册:
1.受行政撤职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行政调查的人员;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刑事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4.依据法律法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人员中有违纪、舞弊等行为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在定向单位工作满一年或者有其他调动限制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适宜就业或者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条规定的处罚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一天。
第三,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和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码,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按时到达考场。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生不得在每个考试环节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1)网上报名
1.注册方法
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根据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2月9日17:00。
3.注册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2023年首次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报名,即使报名成功,最后也不会录用。
(2)应当使用最新的身份证信息进行登记,不得同时使用新旧身份证号进行登记。报名和考试用的身份证必须一模一样。
一旦完成在线注册过程,注册将无法更改。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在。jpg格式,大小为100KB)。
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为未登记处理。
(4)网上报名环节无人工资格审查,报名系统自动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凡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予以备案。
(5)原则上每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超过1: 3(含1: 3)的,才允许开考。
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试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
2.考试确认时间:具体以国家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国家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查询报考情况-选择“广东省广州市”为报考地区-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3)打印准考证
1.时间:具体以国家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的安排为准。
逾期不打印的,视为放弃考试。
(四)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
1.时间、地点、方式:具体以国家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已完成考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
3.方法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课堂教学和班(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改理念、基础教育相关政策法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4.笔试满分为100,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合格分数线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并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公布。
5.笔试结束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时长30分钟左右,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评估。
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公布,不计入综合得分,仅供参考。
6.具有与所报考岗位对应的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免于笔试,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3号)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和我省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 2023年南沙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须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心理素质测试。
这类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所报考的岗位一致。
(五)资格审查
1.时间和方式:以国家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不含笔试免试人员和2023年南沙公费毕业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该岗位实际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相关事项:
(1)资格审查所需证明材料详见《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考试目录》(附件2)。
(2)资格审查时,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原件、证件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考试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可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3)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与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合格、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6)面试
1.时间、地点、方式:具体以国家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3.面试采取无学生授课、结构化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你必须达到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在本次面试期间书面通知应聘人员,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申请人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的,视为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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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用。
按照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和笔试主观题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八)身体检查
体检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初次体检费用由南沙区教育局承担。
1.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2.该院建议对复查申请人尽快进行复查,复查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需要复检的报考者,自复检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作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申请人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要求复检,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4.经医院认定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者,不予录用。
(九)组织检查。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组织考察环节。
考察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65 438+00]276号)执行。
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条件。
未组织检查者,取消资格。
四。就业和相关待遇
(1)根据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国家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为12个月。
试用期满后,用人学校会对他们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入职后辞退。
(3)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按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
(四)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未标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专业技术岗位,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等级。
挂职时间不计入相应服务年限,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才计算服务年限。
动词 (verb的缩写)补充
因下列情况造成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其他报考人员递补同一岗位:
(一)体检或组织检查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三个月内未按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放弃);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不及物动词有关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符合该岗位所要求的全部资格条件方可报考。
凡未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任何环节,一律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方面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正规者不得参加。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包括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码等。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生不得在每个考试环节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4)为方便管理,非广州户籍申请人就业后必须将户口迁入广州。
(五)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提供配偶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批准随军报到表、配偶现役证等材料,方可申请。
(六)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于第一幕。1、2,其违规行为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7]35号)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五年内禁止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申请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未按期取得本公告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书的;
4.因应聘人员原因导致聘用结果不真实的其他情形。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和资料。
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和社会上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申请人必须遵守诚信原则。
有资格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必须承诺不主动放弃笔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同时承诺如被聘用必须按时报到。
(9)本次被录用的由南沙区教育局分配到区内公办中小学,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的由南沙区教育局分配到特殊教育学校。
报考人员一经报名,即视为服从和接受南沙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
(10)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南沙区教育局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聘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必要时包括网上考试)。请理解并配合申请人。具体措施以《通知》各环节疫情防控说明为准。请密切关注国家事业单位招聘网。
(十一)关于招聘岗位的报名和考试,请于工作日9:30-11:30、14:30-17:30电话咨询。
监督电话:020-34683880
联系人:周老师
8.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对本公告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1.2023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第一批公开招聘企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
2.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第一批公开招聘企业编制教师资格考试目录。
3.2023年广东省公务员职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65438+2023年10月17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编制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20人)。xlsx
附件2: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教师资格证考试名单(2023年毕业生)。docx
附件3:2023年广东省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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