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三位一体招生有什么要求?笔试有哪些问题?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以德育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浙江大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

经上级批准,2018年,我校根据《浙江省深化高考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要求,继续在浙江省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探索与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的综合评价招生机制,以“两基一参考”为基础,大力选拔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8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无不合格科目),高中期间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最终评定为“优秀(a)”或“良好(b)”,学科特长突出,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2018年,我校综合评定浙江省“三位一体”招生总计划700人。按专业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高考要求、笔试科目见下表(部分)。

第三,选择过程

(一)初步审查

学校将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结合考生的品德表现、学科基本要求、学习成绩等,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专业招生计划中1: 6的比例,于5月26日前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和面试专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于5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考信息管理系统”(网址:8011/),在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的测试和录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和我校录取资格。

(2)综合测试:通过初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时间:2018 6月10 6月18:30-21:30。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详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及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面试

时间:2065 438+2008年6月中旬。

地点:浙江大学(具体时间地点以我院本科招生网后续通知为准)。

考生须携带纸质申请材料、有效身份证件、考生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打印时同时打印通知书,考生及监护人须同时在通知书上签字)参加面试,并当场提交申请材料和考生通知书。

我校综合测试成绩由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折算为面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为100。

(三)公布合格候选人名单。

6月21日前,我校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确定合格考生入围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