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打架四天没有结果,警察该怎么办?

首先,本案当事人不要着急,因为案发至今才四天,还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需要耐心等待。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期限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鉴定期间为了查清案情,不计入办案时限。

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逸等客观原因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调查取证,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其次,本案当事人应当清楚,如果双方打架的结果不严重,那么双方应当尽力协商解决。由于双方属于中学生,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