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初级中学

近日,广东云浮谭斌中学将学生伙食费标准改为1.430元、1.800元、2865元三档供学生自由选择,引发家长质疑,引导攀比之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时介入,制止了学校的错误做法,并与家长达成谅解,学生每学期餐费调整为原价1430元,校长停职。

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谭斌中学是一所初级中学。学校将学生每学期的伙食费标准由原来的1.430元/生调整为2865元,学生家长负担倍增,自然引起家长反弹。学校马上把学生的伙食标准改成了三个档次。分别是1.430元,1.800元,2865元,供学生自由选择。看来学生可以根据家庭的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就餐标准,让条件差的学生吃饱,条件好的学生吃好。

从表面上看,学校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但选择1.430元最低标准的学生,在其他学生心目中是贫困家庭的孩子,选择1.800元标准的是中产家庭的孩子,选择2865元标准的是富裕家庭的孩子。如果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有了用餐标准,就会人为地在学生中制造贫富对立,让真正贫困家庭的孩子在心理上感到非常自卑。

家长的质疑也源于分级餐的本质是变相增加伙食费。从实际情况来看,学校将用餐标准定为三档后,真正选择1430元标准的同学绝对是少数。大多数同学为了不在其他同学面前丢面子,都会选择相对最高的标准甚至最高的标准。结果必然是名义上的三个档次标准最后合并成一个标准,即每个学生的伙食费增加到2865元。学校“一招两式”将学生的用餐标准从1430元提高到2865元。难怪家长质疑此举有引导攀比之风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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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可以改革后勤系统,给学生带来好处。

但是,学校自己制定伙食标准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学校要进行后勤社会化改革,减少领导权力的寻租空间,给师生最大的利益。

可以公开招标,选择餐饮企业统一给师生发放盒饭,也可以自己办食堂,由学校自己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让师生吃好。我们也可以选择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让有资质的食堂承包商来管理食堂,学校会无偿提供食堂空间,让食堂承包商加工饭菜,并且注意合理营养,让学生在食堂刷卡,比固定的饭菜标签更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