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兽医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

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更好地满足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兽医技术和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培养热爱祖国、热爱畜牧兽医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艰苦奋斗、求实创新,能积极为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动物生产、兽医执法和管理等部门服务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兽医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兽医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为培养攻读兽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简称“兽医硕士研究生”或“VM-M研究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目标

兽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

1.熟练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兽医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兽医学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专业领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以及管理学、人文社会科学的相关知识,并具有较广的相关学科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熟悉中国兽医行业现状,了解国际兽医行业发展趋势和动向;具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整体决策、组织管理和业务执行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兽医科技服务、技术监督、管理与开发、项目规划与实施、管理等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撰写论文摘要。

3.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方法和学习年限

兽医硕士研究生以不离岗入学的方式攻读兽医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兽医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兽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2.5年,具体学习期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学制(含休学)不超过5年。攻读学位期间,在上海交通大学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

第三,培训计划

兽医专业学位培养计划应体现兽医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培养目标,特别是要根据畜牧兽医生产发展的需要,在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方面加强实践学科和实践教学环节。教学中强调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补充一定的通俗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知识。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应根据用人部门的实际需要。课程体系应具有整体性、综合性、广泛性和实用性,课程内容应反映相应领域的国内外最新成果。兽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还应开设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应用与管理课程。

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和学分的安排,同时应明确培养目标、专业方向、学位课程教学大纲和学位论文(设计)的安排。培养计划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四、培训计划

1.兽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必须在录取后三个月内确定,方式可以由学院制定,也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计划和兽医硕士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兽医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经兽医硕士所在领域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院(系、所)和研究生院备案。

2.兽医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是兽医硕士研究生学习的基础,也是审核兽医硕士研究生毕业和授予的依据。培养计划确定后,兽医硕士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在实施培养计划的过程中,如因特殊原因提出修改,必须在修改课程的教学学期开始后两周内填写《课程修改申请表》,经导师和主管院长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培训办公室审批。

动词 (verb的缩写)课程学习

兽医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所选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均为必修课,必须纳入培养计划,并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兽医硕士研究生为拓宽知识面而修的其他课程为选修课,任何选修课均不纳入培养计划。

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第一外语课程为公共学位课程,由学校统一授课。校内教学时间表由研究生院排出并分配到兽医专业学位所属学院,校外教学点时间表由学院排出并报研究生院培训办公室备案。

由学院组织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要求体现畜牧兽医生产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使兽医硕士研究生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兽医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必修课最低标准为修满32学分(18学时为1学分),学分基本构成如下:

1.学位课程不低于19学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3学分

(2)第一外语4学分

包括基础外语2学分和专业外语2学分,两者的平均分记为外语成绩。

(3)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不低于12学分。

2.非学位课程至少要有最低要求的学分。

兽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结束后,学院将组织中期评估,重点对兽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课程学习进行回顾。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低于2.00者,可在所学学位课程中选择成绩低于B的课程进行复试和复试,并按有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复试成绩不会降级,但会全部登记在复试一栏。三年内平均绩点低于2.00或某门课程复试后平均绩点仍低于2.00的兽医硕士研究生,应暂停学业。

不及物动词论文

1.兽医硕士学位论文是兽医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兽医硕士研究生进行兽医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服务和管理的综合培训。也是培养兽医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主要环节。

2兽医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由兽医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或导师集体指导下独立完成。实行双导师负责制,第一导师为本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可聘请硕士生所在地区具有同等职称的人员担任第二导师(由当地人事部门推荐,学校选派),硕士生的论文工作由第一导师全面负责。

3.兽医硕士生一般在第三学期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说明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计划和研究进展,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只有获得批准后,才能研究该课题。科研经费的来源,实验设备的采购和加工计划要提前考虑并采取措施。

4.兽医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现实,应是畜牧兽医工作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包括具有重要应用价值或应用背景的问题(不仅是一个完整的畜牧兽医科技项目规划和技术改造项目,也可以是一个技术研究课题,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的研发),应具有先进性,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工作量。论文必须由攻读兽医硕士学位的人员独立完成,能体现其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兽医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半年左右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兽医硕士研究生在期中考试期间,要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说明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和阶段性成果,包括理论研究、实验研究和结论,并对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需要完成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兽医硕士研究生期中检查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导师对期中报告提出意见。导师的评语应包括对学生工作的评价,尤其是对计划完成情况、个人学习表现以及后续工作的评价。

6.论文要求概念清晰、论点正确、分析严谨、计算正确、数据可靠、句子简洁、图表清晰、层次分明,能够体现兽医硕士研究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

7.论文一般应包括:说明课题的意义、国内外动态、主要问题和拟解决的途径;我在项目中的工作;理论分析和公式;测试设备和测试方法;计算程序;测试数据处理;必要的图纸、图表和曲线;结论和引用的参考文献等。我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指出我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的项目。

七、论文写作

兽医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要求,请参照“二。写作规范》和“III。《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统一要求》中的“印刷装订要求”。

八、发表学术论文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兽医硕士研究生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必须以上海交通大学和兽医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名义,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或聘请)一篇与其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提交学位论文时,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应同时提交;如果论文被录取,需要提交录取通知书和论文全文。否则不组织论文答辩。

九、辩护规则

1.为了使学位论文工作正常进行,兽医硕士研究生应主动加强与导师的联系,导师也应主动关心学生,对指导组的情况做必要的记录。在论文定稿之前,导师必须对论文进行详细的审阅和修改,并写出审阅意见。论文经导师定稿后方可打印。

2.兽医硕士研究生可以在完成论文后,向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交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要求。本人填写硕士学位(专业学位)申请表,教育处负责审核,并在硕士学位(专业学位)申请表的分数栏上加盖绩效经理和管理部门的印章。

3.教务处负责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的专家预审后的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论文送审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学生或导师干预。校外教学点的兽医硕士生必须在校内组织学位论文。

4.学位论文要经过两位审稿人(其中至少1位是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导师不是审稿人)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答辩。如有1或2位审稿人不同意组织答辩,则中止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修改后重新组织学位论文的评审。第一次持否定意见的审稿人仍将被邀请参加第二次论文评审。

5.从论文定稿到组织论文答辩应该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论文必须在答辩前一周送达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 ~ 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1校外专家,1评审员;答辩主席由教授担任,导师不得担任答辩主席),导师不得担任由三人组成的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成员可由学院教务处提名,经学院主管院长同意后正式聘任。同时,1国防部长决心协助国防委员会。

6.通过论文答辩的兽医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校、院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未通过答辩的硕士生,经过三至六个月的修改补充,可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仍不合格者按毕业生处理。

7.兽医硕士研究生提前或因故申请论文答辩,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导师、学院、研究生院同意后确认生效。

8.论文答辩程序

主席宣布会议开始;

(2)作者报告论文主要内容(一般10至15分钟);

(3)论文作者阅读学位论文原文;

(4)宣读论文评语;

(5)答辩成员和参与者提问,作者回答;

(6)休会时,答辩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作者答辩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票内容由答辩秘书统一填写),拟定“答辩决议”;

(7)复会时,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答辩的决议。

9.答辩会要有详细记录,书面记录原件由学院保存备查,两年后才能销毁。

10.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负责将论文评审意见、答辩投票和答辩决议原件提交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教务处汇总后提交学院学位秘书,由学位秘书负责在学校档案室教学档案中归档。

11.提前完成论文的,经本人申请,导师、学院(系、所)、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提前进行论文答辩。为保证兽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前答辩时间不得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