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文怎么写?

安全第一,生命第一。

最近,发生了许多严重的交通事故。

就说电视太平新闻北海南路发生的事吧。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撞倒对面驶来的大货车下,地上有一滩血。听说摩托车骑手下体被碾压,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多可怕啊!

上次玉屏路与龙井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交通事故。一个六七岁的男孩被一辆行驶中的摩托车撞倒。大概是摩托车上的玻璃碎了。割断了小男孩的脖子,最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他才六岁!

不久前还发生了两起交通事故。在加油站门口,一个小伙子喝了很多酒,骑着一辆速度不明的滑板车。不知何故,他打断了前面一个骑自行车的女人的腿,损坏了她的大脑,被飞机撞后死亡。另一个是我妈的同事,晚上喝酒后骑摩托车。他被迎面驶来的卡车的灯光照瞎了眼睛,撞倒了路边的一块大石头。没有牙齿了,他的牙龈也受损了。幸运的是,他的身体、四肢和大脑都完好无损。虽然我很幸运,但医生说半年吃硬东西还是很困难。现在只能喝一些流质食物,说话也不清楚。所以,我妈忙的我都没时间照顾。

唉!每当听到这些,都会让人不寒而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遵守交通规则?还是不小心?会出车祸,而且这么严重!那些人难道不记得禁止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吗?他们要冒险,难道不考虑别人的安全吗?我呼吁:周围的人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2006年,茂名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51起,死亡331人,受伤1835人,直接经济损失399.5万元。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95起,死亡人数减少44人,受伤人数减少72人,经济损失减少331万元。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主要有“不按规定让行”、“驾驶员操作不当”等五种,成为危害市民交通安全的马路“杀手”。

第一个“杀手”没有按规定让路。

数字:2006年因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让行造成的交通事故289起,* * *造成37人死亡,379人受伤,分别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伤人数的11.18%和20.65%。机动车要给行人让路,这是每个司机都应该具备的素质。然而,一些司机频繁从事争道、抢线等不文明驾驶行为,导致不按规定让行的违法行为成为2006年的头号道路“杀手”。

案件回放:2006年6月165438+10月19日清晨6时许,茂名交运集团汽车租赁公司李某驾驶粤K03414号小型客车,在茂名站前路段由东向西行驶,因为车速过快,由南向北推着自行车通过人行横道的张女士受伤。经现场勘查取证,确认李驾驶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李负事故全部责任。

安全提示:《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五款规定:“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当行人穿过人行横道时,他们应该停下来让路。违者可处警告或200元罚款。”虽然有些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但为了避免事故发生,机动车应该避让行人过马路。

二号“杀手”司机处理不当。

数字:2006年因机动车驾驶人操作不当造成的交通事故127起,* *造成31人死亡,1人受伤,分别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伤人数的9.37%和7.14%。近年来,机动车驾驶人数量逐年飙升,但有些人开车的机会很少,有些人甚至无证驾驶,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案件回放:2006年2月8日12: 30,陈某驾驶桂KFB898农用小型货车从化州陈琳开往江湖。行至S285线河汊坑村侧路段时,因操作不当,与同向行驶的熊某驾驶的粤KQB928两轮摩托车相撞,致使两轮摩托车与同向骑自行车的老某、李某相撞,造成两名驾驶人死亡。

安全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茂名车多拥挤,新手多,违章驾驶往往酿成悲剧。

第三个“杀手”没有保持安全距离。

数字:2006年因机动车驾驶人未与前车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造成的交通事故139起,* * *造成19人死亡,186人受伤,分别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伤人数的5.74%和10.14%。“追尾”事故是道路交通中最常见的事故之一。主要原因是车速过快,没有保持安全车距。

案件回放:2006年4月5日23时许,胡某驾驶粤AB3447货车在茂湛高速公路湛江至茂名方向行驶至36 km+100 m处时,车辆与前方驾驶的湘G11209(粤G6007拖车)尾部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当粤AB3447货车乘客何某准备紧急下车时,同样由湛江开往茂名的金某驾驶的江西C59922货车再次撞上粤AB3447货车尾部,造成金某、何某当场死亡。

安全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一般来说,高速公路上的行车速度是100km/h,车距应该在100米以上。车速为70km/h,车距应为70米。《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八款规定:“与同车道前车未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黑仔四号超速了。

数字:2006年因机动车超速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76起,造成41人死亡,85人受伤,分别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伤人数的12.39%和4.83%。“十次车祸九次快”,这是血的教训。无论从驾驶员的精神状态,还是从车辆、道路设施等方面,实践证明,超速行驶是造成机动车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案件回放:2006年4月3日23时58分,新沂市帕东镇村雷某无证驾驶粤K6U126号摩托车,驾驶其妻朱某由至朱砂,行至G207线3349 km+900 m处,因超越同方向车辆而通过左侧车道,与余驾驶的粤KX4100号车对向。

安全提示:超速是最常见、最常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当车速为50-80 km/h时,交通事故相对数量最少,而当车速为100km/h及以上时,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迅速增加。可见,车速过快直接威胁交通安全。目前,春运将至,即将进入春运客流高峰期。一些客运车辆特别是中长途客车司机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日夜兼程,风雨无阻,开足马力比时间的速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有效减少因超速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2006年5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十三款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超过限速50%以上行驶,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第六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以每小时超过百分之五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一百的速度行驶的,处一千元罚款;机动车行驶时速超过100%的,处2000元罚款。”

第五个“杀手锏”占道非法转弯。

数字:2006年因逆向行驶和违法转弯造成的交通事故103起,造成死亡18人,受伤145人,分别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5.44%和7.9%。在车道内行驶、违章转弯时容易与迎面而来的汽车相撞,且事故多为重大交通事故。

案件回放:2006年6月27日,周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载其妹夫刘、妹妹周永谋从云潭前往新潟。当他在广广高铁11左右经过云潭宾亩地村附近路段时,该车在拐弯处向左行驶,导致与司机陈某驾驶的粤KK 770方向相反。

安全提示:逆向行驶的危险就不用说了,但总有人为了节省一点时间而铤而走险。《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或者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交警建议树立良好的交通意识。

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队长柏杨告诉记者,一个城市交通的文明、安全形象,需要广大市民用交通道德自觉约束自己的交通行为来体现,也需要培养正确的交强险意识,所以买保险不要冒险。

人人都要重视交通安全,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律和常识,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生命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市民应从自身做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交通安全意识。只要文明走路,文明开车,做到“遇车就躲,遇车就让,聊天就靠”,就能远离车祸。

车祸猛于虎,遵纪守法最安全,违法灾难相伴,平安是福。希望所有交通参与者永远记住,世界上最宝贵的是人的生命。为了自己和他人,请善待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