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美忠的性格事件。

据描述,地震发生时,正在四川广雅学校上语文课,他的桌子在摇晃,但根据地震的一些经验,范认为这是一次轻微的地震,所以他告诉学生们不要惊慌。但话还没说完,教学楼就剧烈摇晃起来。

他瞬间反应过来——大地震!然后突然冲向楼梯。后来,范美忠发现自己是第一个到达足球场的人。过了很久才看到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来到操场。然后他马上参与组织被疏散的学生,没有离开学校。

1,2008年5月22日上午9:10,四川都江堰市广雅中学教师范美忠在天涯论坛上写下了《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大地震”个人史》。文中提到:“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正义的人,但我不是一个敢于在别人之后牺牲自己的人。在这个生死抉择的时刻,我只能考虑为了女儿牺牲自己。其他人,甚至我妈,在这种情况下也不会在意。因为我管不住大人,在送不动的情况下逃离一个也没什么意义。如果太危险,我会和你一起死。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你也没有危险,何况你十七八岁了!”这一言论引起了网友铺天盖地的批评和谩骂。与此同时,“五岳散人”在其博客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自由与道德——从范跑跑事件说起》,“范跑跑”一词就这样出现了,成为范美忠在网络上的另一个称呼。

2.2008年5月25日,范美忠在天涯论坛发表《我为什么要写》,回应发帖原因和网友批评。然而,网络上批评范的文章仍然层出不穷,如“范跑跑挑战民族气度,引发道德大批判”、“范跑跑其实只是教师中的怪胎”、“范跑跑需要不道歉就离开”、“请要求。”范跑跑是豆腐老师”和“范跑跑”,不怕下地狱吗?这些文章从各个方面对他进行了批评。

3.2008年5月26日,北安在凤凰博客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范美忠:辱师,辱北大》。文章指出:“范美忠的耻辱不在于地震时临阵脱逃,而在于他逃脱后对自己懦弱行为的‘宣传’。”

4.2008年5月27日,奇虎论坛出现了“跑得比刘翔还快的范跑跑代言耐克”的标题。帖子称,耐克认为在灾难中跑得最快、最热爱生命的范美忠先生符合公司的宗旨。所以,不管目前很多中国网友对范美忠老师的质疑,耐克果断邀请这位被中国网友戏称为“范跑跑”的速度最快的老师,作为耐克跑鞋的形象代言人。不料,有网友立即将帖子转发至天涯、猫扑、网易、新浪等论坛,并隐去“B.T通讯社记者夏车丹”字样。因为原文是以新闻的形式呈现的,很多网友信以为真,纷纷声讨耐克。有网友用“用意何在?”?美国大公司请“范跑跑”代言耐克跑鞋,将耐克与不久前被抵制的家乐福相提并论,呼吁网民抵制耐克产品。这一呼吁很快得到了响应。抵制消息通过QQ群、同学记录等方式迅速传播。在记者收到的QQ群消息中,有网友呼吁在当地耐克专卖店进行抗议,QQ群消息附有具体的抗议时间和计划。

5.2008年6月2日,张若愚在新华网发表评论:《一个普通教师眼中的范美忠》,以忏悔者的身份忏悔:“作为范美忠·施乐的丰碑,我要有多大的勇气、意志和加持?我清楚而痛苦地知道,我和范美忠之间的距离看似遥远,但实际上却是如此之近,大概只是隔了一场地震。我问自己,如果我处在范美忠的位置,我会怎么做?我是会像他一样远走高飞,还是会和学生生死与共?这个问题在我脑海里问了无数遍,我还是不能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案,以至于现在我已经拒绝回忆和回答这个问题了。我的恐惧和我的勇气一样强烈,一样渺小。”

6.2008年6月2日,人民网论坛发表评论,“范美忠给中国人出了一道难题:我能不能不做英雄?”,文章认为:范美忠的诚实让我们很尴尬。我们既要赞扬它的诚实,也要谴责它对“争当英雄”传统美德的冲击。我该怎么办?为了维护传统美德的尊严,有必要谴责范美忠的诚实吗?那也不行!因为诚实也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

7.2008年6月6日,网络评论家郭松民发表了一篇博文《范跑跑应该是中国精英的一面镜子》。这篇文章首先列举了著名的泰坦尼克号的沉没。指出:“在这起事件中,船长、多名船员和男性乘客都随这艘豪华邮轮沉入大西洋海底。住在冰海中的大多数是妇女和儿童,他们最没有逃生的能力。”文章指出:“对于精英来说,最大的悲剧不是死于地震或海难,而是被大众唾弃!”“其实精英们应该认真思考一下。他们是否像范跑跑一样,在每个关键时刻都过多地考虑自己,而对公众考虑得太少?是不是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攫取了太多本属于大众的利益?”此后,许多文章开始以泰坦尼克号为例批评范美忠的行为。

8.2008年6月6日,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王海明接受中国青年报专访时表示:“其他老师在地震中没有逃生,说明这是基本的道德,范美忠的行为已经越过了道德底线。”严格来说,道德规范和法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王教授也认为,在这次地震中,每个人都必须进行义务捐款。很多人把捐款当做善行,不理解为责任和义务。他们不知道,在特殊情况下,在非常时刻,为国家做贡献是一种责任,而不仅仅是一件好事。不捐就是不履行责任和义务。“”(范美忠)又老实又无耻,那你就没救了。"

9.2008年6月7日,凤凰卫视中文频道《一虎一谈》播出《范美忠不管学生就跑是不是失职特别节目。节目播出后,范美忠事件发生了重大转折。与此同时,在节目中反对范美忠的网络“评论家”郭松民指责范大家,被网友指责为“郭条条”、“伪君子”,支持范美忠的人数开始急剧上升。范所在的都江堰光亚中学的校长在电话中说:“热爱他的事业和学生,他不会开除任何因他的言论而被定罪的人。”范美忠在节目中向校长和学生做了有限的道歉,但表示,“这并不意味着我对我的观点道歉。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

2008年6月7日,在Tencent.com,范美忠与著名社会学家周孝正教授进行了对话和访谈。在节目中,范美忠再次解释了自己言论背后的原因,并表示以后不会再接受相应的节目和采访。

11.2008年6月9日,《南方都市报》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自由的理念不容侵犯——我对范美忠跑路的看法》。文章认为,范美忠的主张“从利益平衡的角度来看,跑出去了是荒谬的”,因为,第一,在那种情况下,如果作为老师的范美忠能够坚守岗位,有条不紊地组织学生,第二,即使只有一个学生因为范美忠的坚守岗位而逃过一劫,模范男子牺牲了,但是因为这个学生比他小很多,仅仅从生命的长短来看,这个学生生存的幸福感很可能比范美忠高很多。同时,由于的行为会破坏人们的传统道德观念,使后来人不快,范是在“以自由的概念来否定自由旗帜下的美德和高尚,这不仅是对自由的严重误解,也是对自由的亵渎!”

2008年6月12日、6月12日,网友甘发表《无愧于北大》,记录了他改变对认识的心路历程,并指出:“我国社会长期形成的一种传统道德观念,表面上无懈可击,合情合理,中间却有很大漏洞。”这篇文章在北大引起了广泛争议。有人指出:1。北大一直以追求真理为己任,真理不是所有人都清楚的,绝不会屈服于所谓的“舆论”和口水;2.北京大学一直以反思社会为己任,而范美忠以自己的方式在道德问题上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思。

2008年6月13日、6月12日,Phoenix.com发表评论《范美忠老师的刻薄是最刻薄者的通行证》,指出:“我们被谭千秋、曲婉容这样的老师感动过,因为他们用行动告诉我们‘师德如山’”。范老师讨厌现在的教育体制,希望能给基础教育带来一些新的理念。我们对此双手欢迎,但不希望看到你在灾难面前先逃跑。一个人的思想是活跃的、前卫的,但如果他连一点点师德都没有,连一丝人情味都没有,那他只能是一个虚伪的思想家。”

2008年6月14日和6月12日,著名反腐作家陆天明发表博客评论《此时此刻,范美忠必须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文章指出:“震区的救灾工作仍处于关键时刻,许多生命仍被埋在废墟中。这个时候只能有一个声音,那就是冲上去救人!一切妨碍救人的言行,都必须视为“反人性”的行为。如果在战时,可以当场枪毙。最后,作者说:在这个关键时刻,如此卑鄙的“范美忠”必须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以正视听!

15,2008年6月14,来自于小波在新华网的评论:《看范跑跑和被媒体覆盖的热舞》,文章认为“范跑跑”可以坐在凤凰卫视的演播室里,在侃侃侃侃而谈,这本身就会让观众混淆是非善恶。如果只要是反人类的,不道德的,都会受到媒体的青睐。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步芙蓉姐姐和范跑跑的后尘。"

2008年6月16日和6月14日,凤凰网博主朱光兵在晚间录制了对广雅学校的电话采访。采访记录显示:“教育部门已经正式通知我们,取消范老师的教师资格。范先生没有教师资格,就像司机没有驾照一样,我们也不能再聘用他了。”学校的老师也说:“大部分老师认为他的发言不恰当,不配当老师;学生中,有人说他好,有人说他坏。但学生家长反应强烈,表示不希望我们学校这种“连妈妈都不管”的人来教孩子。”而范美忠则表示,他认为教育部的做法并不合理:如果他说自己没有救学生,先跑了,就不配当老师,那么他觉得自己违反了《教师法》。“有没有规定老师要冒着生命危险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学生?”?如果他不能当老师是因为《那一刻,地动山摇》里的第一段说明他不爱国,他认为那也是扯淡。“我不能因为批判国家的问题就说我不爱国;而且我也不能以不爱国为由取消我的教师资格。”范美忠说,中国有太多的公民不抵制行政部门滥用权力,但他不一样。他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重点不在于我是否能打赢这场官司。即使丢了工作,我也会捍卫自己的权利和言论自由。”

17,2008年6月15日,《理想国》召开学者专家座谈会,郭、、等出席。会上,有专家认为:“范美忠想打败整个主流道德!试图撬开整个人类的道德!很不要脸!”;同时,“凤凰卫视是‘刮粪者’。更可耻的是大张旗鼓地讨论不需要讨论的话题,把本来很明确的价值观搞混了!”“支持范美忠的人特别无耻!”"我们现在教育的成功是我们中国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英雄主义教育的结果!"乌托邦还专门开设了批评范泡泡的专栏,对“以范为代表的自由主义”进行了更深入的分析和批判。

18,2008年6月15,新京报刊登吴稼祥评论:《范泡泡亵渎“自由”》,其中指出:“范老师和他的学生不是木船上的普通乘客,而是有权利有责任的法律主体:范老师代表学校对学生行使监护,同时负有监护责任;学生由父母委托给学校,享有监护权。在发生危及生命的灾难性事件时,监护人有责任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去帮助被监护人。这种情况下救援的责任和战场上的士兵没什么区别。”“自由与责任是对称的。没有责任的自由只能是动物(狩猎)或老鼠(逃跑)的自由,而不是人的自由。"

2008年6月19日和6月16日,以反对伪科学著称的评论家方发表《在美国肯定会被学校开除》一文,指出美国全国教育协会制定的《教育行业道德准则》规定,“必须作出合理的努力,保护学生免受对学习、健康和安全有害的情况”。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美国,范美忠肯定会被学校开除,他这辈子都不想再当老师了。原因很简单:他的做法非常不专业。

20.2008年6月16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开除“第一名”范美忠是其所在学校决定的,并非教育部官方指令。王旭明表示,教育部没有发出任何取消范美忠教师资格的通知。不过,据他目前的了解,范美忠的学校确实已经发出了正式的书面通知,对他进行了解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范美忠任教的民办学校广雅学校有权辞退范美忠。当天,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在接受《青年周末》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案例。如果范美忠要上诉,我们会提供法律援助。”

21,2008年6月17日,都江堰光亚中学校长卿光亚在接受新快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6月16日上午都江堰教育局再次找到他,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采访。“教育局领导告诉他,因为范美忠发表不当言论,影响太大,现在口头要求学校辞退范美忠。”都江堰市教育局纪委书记周泽邦说:“民办学校辞退和聘用教师是他们的办学行为。”当记者问教育局是否要求开除范美忠时,周泽邦说,“我们根据职能行使教育管理权”。都江堰市教育局局长张庆当天告诉记者,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如果都江堰市教育局出具证明,将按照《教师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处理。然而,根据他们的调查,范美忠并没有向该局申请认证。该局已责成广雅学校提供范美忠的相关证明,但至今未收到回复。

22.2008年6月17日,扬子晚报发表评论文章《范美忠的饭碗涉嫌滥用职权》。文章认为,即使范美忠的言行违反了《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他的处罚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以一种违法手段处罚另一种违法行为是法治社会的悲哀。文章同时引用中国政法大学何兵教授在其博客中的文字称“取消资格属于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之一”。根据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在处理范美忠事件时,至少应履行以下程序:一是进行事实调查,形成证据。二、在处罚之前,执行听证;三、制作正式处罚文书,告知处罚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送达相关责任人范美忠。4.在处罚文书中,应当告知范美忠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显然,在程序上,相关部门是严重违法的。

23.2008年6月17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叶志军的评论《开除范美忠能以正视听吗,文章认为:辞退一个范美忠可以理清教风,拨乱反正,但有一些近乎虚荣的乐观情绪。作为北大曾经的高材生,如果真的滋生了主流价值观不允许的思想,开除几个老师就能解决吗?

24.2008年6月18日,广州日报发表了王文琦的评论《社会宽容更有利于拯救范美忠》,认为范美忠还是一个成长中的年轻人。虽然他已经40多岁了,但还没有形成完整健全的价值观。他虽然学识渊博,却不知道知识和才华对人的意义。虽然他叫嚣自由,但他孤立地理解自由,没有理解它的真正内涵,也无法撕裂自由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如果说范美忠事件本身之外还有其他价值的话,这次对社会容忍度的考验应该是其中之一。”

25.2008年6月18日,北京大学历史系党委书记王在接受信息时报采访时说:“我们为有这样的学生感到羞耻!我们同意开除他学籍!”同时,王树基说:“范美忠离开学校后,曾在网上反过来骂他在北大认识的老师。他在学校不好好学习,对老师很不尊重!”

26.2008年6月19日,东方日报发表了曹林的评论《不要低估范美忠的价值》。文章认为,范美忠揭露了他的真实想法和人性的阴暗面,这是一个促使我们反思人性、道德和完善自我的机会。但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反思资源,却被伪道家和网络犬儒主义者当成了一场建造贞节牌坊的道德批判运动。同时还发表了《感觉光亚校长要骂修楼塌的人》一文,提出房屋倒塌时,老师让学生独自逃生,可能不是深思熟虑的结果,而是人在危险来临时的一种本能的生存反应——这种本能是不道德的,但可以原谅,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有这种本能,只是没有尽到帮助他人的道德义务,没有损害自己的利益。但是,盖房子的时候偷工减料,用铁丝代替钢筋,在水泥里掺沙子,都是不可原谅的。那不是求生的本能,而是为了自己的私利杀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置他人生命于危险之中。相比之下,最应该被骂的当然是那些修楼塌楼的。

27.2008年6月20日,鲁国平发表评论:“‘第一老师’范美忠被免职,与法律程序无关,是因言获罪!”虽然我们现在注重依法治国,但这并不意味着制度和法律体系的漏洞可以作为范美忠逃脱惩罚的理由。在中国,我们通常在遇到问题后寻求对策,也就是所谓的零敲碎打的行政模式...”因此,“因为媒体的炒作和全民的辩论已经把范美忠塑造成了一个典型的反派,对他的社会影响进行适当的惩罚,意义深远!"

28.2008年6月20日,《中国青年报》主编曹林发表题为《北大为范跑跑丧失大学精神感到羞耻》的评论文章,认为北大可以在脱逃事件中表达自己的道德立场,批评自己的学生,但在“开除”问题上,应该坚守思想和言论自由的价值观,坚定地站在自己学生作为母校的一边,坚定地站在自由堡垒的一边。

29.2008年6月20日,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钱文忠在镇江演讲时指出:“除了他(范美忠),没有第二个老师!”钱教授最后指出,“跑”是“没有借口”的,因为每个人都应该有羞耻感。“范跑跑”不仅跑了,还在这么多媒体面前“辩解”。最可怕的是“用北大学的知识辩护!”

30.2008年6月21日,新京报发表了琳达的文章《范美忠应该被解雇吗?文章以美国911事件中的丘吉尔先生为例,指出他的言论虽然触动了美国民众的公愤,但其学校“仍支持他应有的权利,因为他必须坚持学术自由不受干涉的原则”,文章提出教育法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是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作为一项法律规定,其定义并不明确。什么是好主意?谁来判断和定义?可能被随意解释的法律条文是关注的焦点。"

2008年6月21日和6月21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马少骅的一篇题为《没有人有义务以命换命》的文章。文章指出:“我不认为教师有义务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学生的生命。如果郭要求范做出这样的牺牲,那是不应该的...“《教师法》又修改了,不能写老师要牺牲生命保护学生。只能更加明确的强调老师保护学生的义务。"

32.2008年6月25日,《广州日报》发表了心理学家张的评论:“我们对‘不当言论’太宽容了。这篇文章是根据美国的“詹姆斯?沃森事件和哈佛大学前校长拉里?萨默斯事件指出,美国也是一个言而有信的国家。文章最后指出:“治好他的‘罪’,客观上就相当于鼓励所有老师向他学习。”

33.2008年6月25日,《南方人物周刊》发表《异端的道德实验》。文章列举了范事件以来的各种评论,认为范成了众矢之的。文章援引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展江的话说,“范美忠测试了中国目前的道德观念,我们发现它实际上是‘圣人’。”

34.2008年6月25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就范美忠事件发表了看法,称:“我们可以不高尚,但不能无耻”。当天下午,范美忠声明自己并不高尚,也不想高尚,但他不认为自己无耻。相反,范美忠提醒教育部关注倒塌的校舍。“建这些校舍的官员和教育官员是最无耻的。”。

35.2008年6月26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首次增加了“保护学生安全”一条,一场关于《教师法》和《师德条例》实施细则的大讨论在网络上展开。舆论普遍认为,这是范的一次奉献。但是,Jingchu.com发表了《教育部怎么能怪保护学生安全呢文章指出:相对于危房改造和学生的安全意识,教师对学生安全的保护处于这个链条的末端,发挥的作用最为有限。这个时候,教育部就应该利用舆论的威信,和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威胁师生安全的各种深层次问题,拿出具体的措施、方针、时间表,让学生保护的链条变得牢固、安全。

36.2008年6月29日,《南方人物周刊》采访了广雅中学校长卿光雅。他分析,范老师在网上的“跑第一”是地震后的“病态反应”,接近于“做梦”。在采访中,他透露了范美忠是如何进入广雅中学的,以及他在学校的表现。他还强调:“学校距离地震中心15——20公里。那时候房子就像一张纸一样扇着风。在那短短的一段时间里,人们的大脑一片空白。在我们很多老师的记忆中,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是在想他们的母亲、孩子和家乡。”同时,他也认为:“范美忠可能说的是实话,但并不美好。”。

37.2065 438+00 5月27日,在“范美忠风波”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两周年之际,评论员刁博在Guangming.com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要改革教育就要重新认识范美忠》的文章..文章认为,范美忠是一位真正杰出优秀的教师,是一个是非颠倒、黑白不清的教育环境的牺牲品,是当之无愧的“中国最好的文科教师之一”。20年后的今天,我们无法意识到我们对范美忠的判断是错误的。呼吁社会重新认识范美忠,认真反思教育。

2008年6月30日,65438+2月30日,范美忠接受了天涯杂谈的采访,回答了很多网友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