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剑桥第三中学简介
哈尔滨市剑桥三中是由东方剑桥教育集团于1999经哈尔滨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创办的民办全日制完全中学。原校址位于香坊区珠江路013号。是80年代初的建筑,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陈旧,功能用房不全。生均建筑面积和校园操场面积不达标。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以来,集团和学校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大幅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2007年以来,集团投资近千万元对原教学楼进行全面维修改造,更新了机房、实验室设施设备。但是,由于学校场地的限制,学校的办学条件与标准化的要求还有明显的差距。2011 10年6月,学校搬迁至位于哈平路239号的新建中学校区,集团自筹3200万元,实现了办学条件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学校现有教学楼17649㎡,宿舍12672㎡,学生食堂3000㎡,校园和操场占地面积15000㎡。学校拥有两套标准的理科、化学、生物实验室,微机室和语音室,音乐教室、美术室、阅览室、多媒体教室、会议室、家长接待室、心理咨询室、校医室。所有教室都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学生宿舍可容纳1680人,实行公寓化管理。学校拥有58辆通勤公交车,36条通勤线路,满足师生通勤需求。学校食堂经济实惠,服务优质,可服务3800人。
随着办学条件的改善,办学规模逐年扩大,从建校初期的21个班,1,216名学生,发展到现在的74个班,3480名学生。现已成为哈尔滨市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大型民办完全中学。教职工334人,其中一线教师226人,平均年龄39岁。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育专家余松岭教授任主席。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常翠萍任校长,副校长4人。校级干部平均年龄45岁。
学校自成立以来,发扬“拼搏、务实、创新”的剑桥精神,始终坚持“办质量、办规模、办信誉”的目标,树立家长和社会满意的品牌学校,始终坚持办学不以营利为目的。近年来,学校在实施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贯彻“办学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对部分学生实行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一是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和通勤费,避免了因缴费困难而辍学的现象(如高三上学期毕业生余浩因父母离异等原因成为弃儿)。为了保证他完成学业,学校免除了他四年的学费、住宿费和伙食费,共计42000元。他今年考上了绥化学院,成为了一名大学生。二是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减免部分学费。三年来,* * *减少1500余人次,共计减少费用近500万元。三是建立奖学金制度。近年来,565名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获得了奖学金。学校多次被省、市、区教育系统评为先进学校和哈尔滨市一流初中。2012被评为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