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高中生的惩戒措施如下
法律分析:处分有六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拘留、开除学籍、开除学籍。
法律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在高中建立学生档案的暂行规定》六。“奖励”是指校级以上表彰,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励,如学术竞赛获奖者、科技发明获得者、校级以上单项体育赛事运动员前六名、集体主力前三名等。优秀学生干部是指高中时期担任过团支部委员、班委委员的干部。优秀的学生干部要政治思想进步,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时刻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学习成绩优秀。“处分”是指校级以上记过的各种处分,包括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公安机关拘留、少年管制、劳动教养等。同时要记录所犯错误的基本情况,以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悔悟和处理情况。不构成处分、撤销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的一般错误,不记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