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
校园欺凌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侵权行为法。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损坏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校园欺凌是指同学之间的欺凌、言语羞辱、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等行为。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欺凌分为单个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实施的暴力和多人实施的暴力。实施环境区域多为校园周边或人迹罕至的僻静场所。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被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旨在保护受害人的身体和财产不受非法侵害。学校应该是孩子们快乐成长和学习的地方。学校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预防校园暴力知识的培养。家长也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督和人格引导。只有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孩子才能在大学辍学中暴力健康地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予以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起诉,负刑事责任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依照前三款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项矫正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