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一科、二科、三科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科目一、二、三是指教师资格笔试科目。

教师资格证为一科、二科、三科,其中第一科为“综合素质”;第二科分为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第三科是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英文:教师资格证)是教育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证书管理条例》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设立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编号,加盖相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公章和钢印后生效。在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持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国籍。

2.持证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并加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印章。

3.持有人的身份证号码。

4.公认的教师资格和教学学科类型。

5.教师资格证的编号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的编号一致。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及认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