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重庆巴蜀中学有什么校规?
巴蜀中学编写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手册》,共39页,17章。对学生的课堂纪律、gfd和请假制度做了详细的、可操作的规定:请假只能由班主任批准,试卷必须放在课桌中间,不能对残疾人指指点点,升旗时所有人必须唱国歌。《手册》第七章“gfd”占篇幅最多,达四页,首次对学生的校服和发型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以具体事例对学生提出了要求。“着装整洁、简约大方,不穿拖鞋或高跟鞋,不穿花里胡哨的衣服,不盲目追求昂贵的衣服。”因此,严禁“衣服外短内长”、“衣服裤子上的各种饰品”、“乞丐服”、“过分暴露的衣服”、“吊带装”、“超短裙”、“高跟鞋”。此外,“学生应使用大众化的书包,进入教学楼不使用休闲包和手提袋”。所有同学“不烫发,不染发,不发胶等。”,而男同学“不留长发,不剃光头,不理碎发。鬓角不能过耳中间,耳朵不能盖两边,后面的头发不能盖领子,眉毛不能扫在额头。”女学生“剪运动短发或扎马尾辫,不留齐肩发,不理会碎发,不梳奇怪的发型。”《手册》特别展示了男女两种标准发型的正反面图,方便同学们借鉴。
学校每周会随机抽查一个年级,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发型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