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些事业单位写的聘用制是什么意思?

合同制:企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方式招聘的短期工。一般来说,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期限、任务和应履行的义务。

聘用制:以合同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聘用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是通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来确定的。

备案制: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当经过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用人单位招用新员工或者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招用或者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

雇佣合同与狭义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

雇佣合同是广义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是一致的。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和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某些方面还是有别于企业的,所以它不同于狭义的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聘用合同的范围主要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取得的劳动成果主要是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中,用人单位作为聘用合同的一方,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市场主体,这与企业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是不同的。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仍然对事业单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编制管理。目前,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仍然实行严格的人员编制管理;

(2)资金管理。新中国成立后,事业单位一直沿用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经费全部由国家拨付。20世纪80年代以后,事业单位相继进行了财务、人事等领域的改革,形成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几种类型的事业单位。20世纪90年代末,国家以固定补贴的形式向事业单位拨款。但实际上,事业单位的经费仍然是国家全额补贴和差额补贴的形式。比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基本都是国家全额拨款。这些单位虽然以聘用合同形式聘用新员工,但其招生计划、教学计划、教师工资福利等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

(3)工资制度。事业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主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工资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工资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工资制度、艺术结构工资制度、体育津贴和奖金制度、人事岗位等级工资制度等。在近几年的改革中,很多事业单位提高了岗位工资的比重,但其工资的刚性远大于企业,这也是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和渐进式改革所决定的。因此,事业单位与其员工订立的聘用合同的内容不仅体现了事业单位的意志,也体现了国家宏观管理的内容。

3.管理和监督部门不一样。根据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分别对事业单位和企业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这种制度有利于职责分工,但也有一些弊端。在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政策协调和工作配合,以及具体实施政策的差异和衔接的把握,对于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整体改革,维护社会稳定,都是非常重要的。

4.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体现了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聘用合同是按照国家规定订立的合同,双方在订立、变更和解除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体现了事业单位与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的差异。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规定》明确规定,聘用人员应当经过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及工资、聘用组织审查或考核、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等程序;事业单位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不得解除聘用合同;职工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等制度都体现了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特点,不同于劳动合同的具体制度。综上所述,聘用合同制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完全的行政管理模式向合同管理模式转变。

所以一般来说,聘任制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制度(主要区别是主体),备案制是用人单位需要到特定机关进行备案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