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中考加分吗?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加分政策。以下仅供参考。
中考加分标准:
(1)县级先进对象(先进对象包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 * *团员、优秀* * *团干部,下同)不再授予积分。但市教委规定,毕业学年获得这些奖项的学生,如果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学校应优先考虑。
(2)市级先进对象加分调整为5分。
(三)驻边疆地区、沙漠地区、国家确定的三类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海岛部队的县(市)现役军人子女录取分数线调整为10分。
(4)规定语言适应期内的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及其子女、台湾省省籍学生、归国留学生及其他人员的成绩统一调整为5分。
(五)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政策不变。
(六)作战部队、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三类海岛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患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照顾中考总成绩的5%。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给予10分:
归侨、归侨子女、侨眷子女、高知子女、台湾省省青年;
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人民警察的子女。
(8)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保健员10分:
父母双方或一方母亲是农村户口;
父母终身只生一个孩子;
考生本身是农村户口。
例如:
日前,福州2012加分政策出台。据了解,根据教育部、总政去年下发的《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惠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福州市今年在中考中增加了军人子女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规定,最高15分。
中考改分的军人子女更大。
根据去年教育部、总政印发的《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惠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福州市今年增加了照顾军人子女在中考中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规定。
军人子女中考加分: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奖励积分分为两类: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作战部队的子女,驻国家承认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的士兵,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三类驻岛部队的士兵;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享受10分照顾。
驻国家承认的三类以上(含三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的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含二类)海岛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危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5分的照顾。
其他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三类学生可以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规定。
一是港澳台同胞、地方驻军部队子女、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子女、志愿者本人或其子女、有独立生活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二是初中阶段省级电脑机器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三、初中生被评为省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三好学生。
加3分
五类学生享受3分照顾。
一、2011+0前获得初中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一、二、三等奖或获得市级一等奖的考生。
二是初中阶段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举办的文艺比赛(仅限声乐、器乐、舞蹈)获得集体一等奖和个人项目前三名的;20110101018获得市级以上举办的官方文艺比赛(仅限声乐、器乐、舞蹈)和个人现场艺术书法比赛一等奖。
三、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主办的运动会(含中学生运动会)和省级主办的个人项目第二至第五名或集体项目第二、第三名的主力队员【短、中、长跑(含跨栏)、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高、举重、武术、游泳、体操、篮球、排球、足球。
四、本市户籍的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和台湾省考生。
第五个是农村独生女,两个绝育家庭的女儿。
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