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遇害

江苏南通一名15岁中学生被同学和校外人员殴打致死。他的死再次引起了大家对校园暴力的关注。让我们来看看。

事情发生在2020年5月7日。被害人盛某(15岁)被其同学范某(14岁)和一名校外人员蔡某(19岁)殴打。盛某头部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前,范某称要打一名初一学生,盛某劝其不要冲动。后来盛某散布范某要打人的消息,引起范某的反感。

根据盛和范的QQ聊天记录,范说:“打你需要理由吗?”“不要找人等我杀了你。”。这一连串威胁恐吓的话,哪像个初中生?这简直就是黑社会成员。

根据公安机关的通报,范和蔡均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调查中。

笔者注意到,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立案,有人可能会说,为什么不是故意杀人?关键是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导致死亡,具有预见死亡结果的可能性,而故意杀人则希望死亡结果出现,故意杀人被判死刑的概率较大。

区分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首先要分析行为是不是杀人,再判断是不是故意杀人,如果不是故意杀人,再判断是不是故意伤害。

为了判断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一般需要搞清楚以下几点:

1,作案会用什么工具?

2.身体的哪个部位受伤了?有多强?

3.受害者失去反抗能力后,还会继续抗争吗?

4.作案时的环境是怎样的?

5.你救了受害者吗?

6.是有预谋的吗?

在这种情况下,范和蔡一开始都只是想打一顿,教训教训盛。我认为他们只是故意伤害。但如果有过激行为,比如用刀砍被害人的头,则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这种情况下,范只有14岁。根据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年龄在14至18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笔者推测,范可能被判5至10年有期徒刑。从犯蔡,19岁。不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很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相关司法判例,两被告都不会被判死刑。

看到QQ里校园恶霸威胁的说法,我很震惊。范像个黑社会成员,平时明显霸道惯了。我相信校园欺凌的情况很严重,范只是冰山一角。

面对校园欺凌,事故发生后不应该不重视。我们应该加强法制教育,从根本上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一点让笔者反感。受害者所在学校第一时间出来撇清关系:“发生在校外,与学校无关。”这些校园恶霸应该早就存在了。学校真的不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