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区内办理过户手续及流程

转移流程:

1,转其他地区其他地方

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转学学校申请转学,经转学学校同意后,由转学学校在国家学籍系统打印学生卡交给学生家长,学生家长再向拟转学学校申请转学。经转学学校同意后,由转学学校、转入学校和主管教育局按相关程序完成学籍转移。

2、调入区或在区内调动。

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和学籍卡向我区转入学校申请转学。转入学校审批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局按相关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3.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同一学区安排学位后,原则上不再转入同一学区。

扩展数据:

在义务教育阶段,三类学生可以转学:

一是学生户籍、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转移或跨本区县学区、乡(镇)转移。

二、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区、县的(不含中心城市与省辖市之间的转移)。

三、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及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地居住的。

在高中,四种学生被允许转学:

一是家庭户籍跨越当年招生区域,实际居住地迁移确有必要。

二、父母因工作和居住地跨年度招生地区迁移。

三、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境建设,从事野外工作,为外省市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投靠居住在非户籍所在地的亲属。四、华侨、港澳同胞、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教师)的子女,可允许随监护人转入常住学校。

广东省人民政府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