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指导意见,2015
为做好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共产党第xx次代表大会、第xx次代表大会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各区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按照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核定辖区内义务教育规模,严格管理招生计划。在保证教学区学生入学的基础上,实行规定的班级规模,规范学籍管理。
(二)依法规范的原则
各区要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性质、规模、招生计划和教学面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以各学科竞赛成绩为依据招生;不允许签订合同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单独设立实验班、重点班和快慢班;不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款。
三、招生方式
(1)公立学校
1.总体规划
各区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制定招生计划,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程度。通过科学划定教学区域、统筹教师流动、合并托管、集团化办学等方式,促进辖区内教育资源均衡分布。采取控制热点学校招生规模、计算机分配空余名额等措施,确保2015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符合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
2.特殊学生(初中)
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初中学校应按下达的计划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生。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
3.政策关怀目标
在义务教育入学过程中,对下列对象应当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殉职的士兵和警察的子女;县(市)、沙漠地区、国家确定的三类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殊一、二类海岛部队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和为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
4.农民工子女
各区要积极稳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私立学校
支持民办学校依法办学。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民办初中严格审批招生计划。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2015年计算机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为2:8,将逐步调整为全部自主招生。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3)过渡措施
1.南京外国语学校
今年南外初中招生计划是320人。严格核定招生规模,严格执行招生程序,严格招生管理,进一步减少自主招生数量。招生仍采用“电脑派位+英语水平测试”的方式,不允许提前签约招生。
今年将修订完善华南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力争年底前形成并公布新的华南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2017将与国内同类外国语学校招生方式全面接轨。
2.南京庶人国际学校(南京师范大学庶人学校附属中学)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与原下关区政府的相关协议,鼓楼区将做好过渡期的招生工作。2016起,按公办学校录取办法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实施。
各区要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统一招生节奏,做好招生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有序稳定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2.加强监督和纪律。
各区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完善问责机制,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市有关部门还将组织招生工作专项检查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督导。如发现有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查处,并取消相关学校和个人的评优、表彰、奖励资格。违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南京市教育局
2015五月15
另外,南京市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时间安排如下:
4月24日至25日,不同地区的小学毕业生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5月15日,市教育局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5月26日前,各区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5月30日-31,全市组织小学新生报名,其他区可参考。
6月7日前,各区教育局公布公办热点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和电脑配置方案。
小学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对小学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核对无误后,打印学生登记卡并盖章(新生注册学籍的依据)移交给毕业生。
6月11至6月12,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14日至6月15日,小学新生填报计算机派位志愿。
6月28日上午,电脑被分配到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和区域内热门公办中小学。
6月29日开通互联网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7月4日,南京外国语学校进行英语水平考试。
8月10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