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卫辉安置点
法律分析:1。城市集中安置点
(一)市第五完全小学集中安置点
地址:卫辉市毕干大道南段电话:13839082458目前有1287人入住酒店。
(2)市育才学校集中安置点
地址:卫辉市新蒲路市委党校对面电话:13782958600目前入住404人。
(3)市刘庄乡第二中学集中安置点
地址:卫辉市刘庄乡交好屯村委会对面电话:13569805569目前有居民627人。
二是乡镇集中安置点
唐庄镇集中安置点3个,城郊镇2个,吉水镇4个,庞寨镇2个,伊桑屯镇18,后河镇4个,孙兴镇3个,安都镇1,敦方店镇9个,太公镇65433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
第二十三条省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根据当地洪水规律,确定汛期的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水库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重大险情、情况紧急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报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
第二十四条防汛期间,各级防汛指挥部必须有一名负责人主持工作。相关责任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掌握水情,按照防汛预案和汛期调度方案进行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