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三好学生加多少分?

2006年,教育部和各省市对高考政策进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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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政策在全国通用)

原奖金类别,省级优秀学生称号,思想政治品德方面事迹突出的;

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

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并获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成绩原件);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新增加分类别: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高中教育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日“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

高中阶段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和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优先录取类别: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县(市)、沙漠地区、国家划定的三类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特种、一、二类海岛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取消奖金类别。“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今年不再获得加分。

三等兵不加分。

各省根据各省情况增加的加分政策。

广东省

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省籍考生的照顾范围和分数线不变。本科或专科层次招生时,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5分优先录取高等院校。

广西省

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在高考中会获得不同等级的加分,但不一定累计加分。

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防城港等8个边境县(市、区)以及崇左市德保县、扶绥县、江州区、防城港港区享受边境县待遇的考生,在录取上实行倾斜政策。在以上几点的基础上,还可以加10分。

贵州省

贵阳市(一市三县除外)、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市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总分10分;

其他市(地)、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2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省属考生、烈士子女,总分10;

在我省农村居住5年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女生、二女女生结扎户、华侨亲属等考生,经审核、公示后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政策,但此类考生只能在省内高校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

同时,对在我省三个自治州所属县(市)、民族自治县、贫困县连续工作或任教15年以上的汉族干部、公办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人员的子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招生部门审核并公示。考生自愿报考省内高校,可在省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10分内提供符合投档要求的总分。凡从上述地区转出或子女未在当地高中阶段就读的,不按此规定办理。

浙江省

高中毕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按有关规定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参加下列竞赛并获得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一等奖的考生: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物理奥林匹克竞赛(浙江赛区);全国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盟;浙江省(含全国)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浙江亿利达青年发明奖;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奖);浙江省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个人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统考总成绩上加10分,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少数民族候选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未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的分值。

“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具有职业技能中级以上证书,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浙江省高职招生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对照表》认定为合格有效,证书与报考类别一致,技能可得35分,计入总分。除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办法有关规定外,在省教育厅、省劳动厅组织的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江苏省

奥运会一等奖获得者的加分政策由20分降为10分。

吉林省

适当提高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具体加分项目如下:从2006年起,录取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和书写论文的少数民族考生时,由原来的照顾加5分,调整为10分;不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书写答题卡的考生,由原本科加1分,专科加3分,本科加专科加5分。

重庆

今年增加了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国家确定的边疆地区、沙漠地区、边远地区的县(市)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海岛部队人员子女进入普通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上海

从2006年开始,考生参加高考当年取得的体育竞赛名次或成绩不再作为确定其体育加分资格的有效依据。

为鼓励上海考生报考外地院校,对第一、二、三批次志愿填报外地院校的考生给予加分(零志愿、提前批、艺术体育类外地院校除外)。其中第一志愿加20分投档,第二志愿加10分投档。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省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的,享受高考总分加12分的政策。

在校期间获得县级以上或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1次,在校期间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或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中获得个人全能奖的技能生,享受高考总分加6分的政策。

少数民族3分

归侨及其子女3分

台湾省省属青年3分。

烈士子女10积分

山东省

今年,* * *有9类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加分或降分的照顾,包括:

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备案;

高中阶段教育见义勇为学生,受到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其总成绩低于高等教育分数线以下10分的,可向学校备案;受到省级人民政府表彰且总分低于高等学校分数线不足20分的考生,可向学校投档。见义勇为学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

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劳动模范表彰且总分低于高校分数线不足20分的考生,可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和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和全国中小学生计算机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和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符合保送条件者,可增加档案20分;

有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向报考学校提供档案;

烈士子女,总分低于高等学校分数线不足20分的考生;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可增加20分;

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省籍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分数线10分;

山区、湖区、海岛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低于高校分数线以下10分。

楼主你可以看看你爸爸同事的女儿是否符合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