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起,河北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2018起,河北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河北省教育厅近日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作为高考改革的一部分,河北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学生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考试科目中选择3门科目参加分级考试。分级考试科目计入高考成绩,只能考一次,不能更改考试科目。结果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
办法规定,普通高中所有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两类。只有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8个科目考试合格,满分为100,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考试合格,成绩为150。选择参加分级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科目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各年级学生比例原则上为:A年级15%,B年级30%,C年级30%,D、E年级合计25%。e级不合格。
考试方式上,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方式;信息技术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的网络考试方式;其他科目采取省标准,由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全省统一笔试安排在每年5月和65438+2月各一次,每次覆盖所有科目。高中其他学校的学生和社工也可以报名。从其他省(区、市)转入我省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重新参加我省的学业水平考试,用于高校招生的考试科目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