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黄遵宪有哪些例子?
1848年4月27日生于广东梅州(梅县),其一生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应试学习阶段(1863 ~ 1876);任务阶段(1877 ~ 1894);参加变法阶段(1895 ~ 1898);农村阶段(1899 ~ 1905)。1876中举人。1877年随何大使赴日,撰写了《日本国志》(1887年完成),40卷50多万字,详细记述了日本改革的过程及其得失,从而提出了中国改革的主张。在日本期间,我建议采取强硬政策,反对日本出兵占领琉球1875。1882年调任驻旧金山总领事。恰逢美国国会颁布《限制华工条例》第15条,旧金山侨民深受其害。许多侨民被当地政府以“不卫生”为借口逮捕和监禁。通过黄遵宪的努力,被捕的华侨全部获释,总领事获得了对华工的发照权。1890年任驻英国第二参赞、驻新加坡总领事1891年,从事改善华侨待遇、保护华侨财产、发展华侨教育等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1894+65438中日甲午战争期间,黄遵宪被召回国,任江宁外事局总经理。1895年,参加上海强学会,与梁启超、谭嗣同等人创办《泰晤士报》,任湖南常宝盐法道,后任湖南按察使。戊戌变法期间,协助湖南巡抚陈宝桢大力推动变革,设立湖南保安局,将近代警务引入中国。1898年8月,被任命为驻日公使。戊戌变法失败后,清政府将维新乱党列为“严惩对象”。由于外国驻华公使的干预,清政府允许黄遵宪辞职回乡。黄遵宪回到家乡后,仍热心推动立宪和革命工作,致力于新体诗的创作,被誉为“诗坛的革命巨人”。与此同时,他热心家乡的教育事业,创办了嘉应书院,并任校长,积极兴办新学校。1905年3月28日卒于嘉应,享年58岁。黄遵宪的作品有《日本杂诗》、《日本志》、《孤土诗》等。
黄遵宪故居:一个僻静的地方,离他的故居不远就是公都中学,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中学,现已改为黄遵宪纪念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