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赛的规则

足球比赛规则简介如下:

一.玩家

1,场上球员

一场比赛由两队进行,每队最多可以出场11名球员,其中1名球员必须是守门员;任何一队人数少于7人,比赛不得开始或继续(除非队员故意离场)。

如果一支球队以少于11的球员开始比赛,那么只有提交名单上的球员和替补球员才能在到达球场后参加比赛。

2.替换数量

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足协可决定其正式比赛中可用的替补人数,但替补人数最多不得超过5人,每支球队最多可进行3次换人程序,中场休息时可进行额外的换人程序。

竞赛规则必须明确:可以提名的替补人数从3到15不等;如果比赛进入加时赛,我们可以用额外的替补队员吗?在其他非正式比赛中,每支球队最多可以提名15名球员,在国家A队之间的比赛中最多可以使用6名替补。

3.替换程序

球员的更换必须得到场上裁判的批准,并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被替换的队员必须就近离场,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进场。如果被替换的球员拒绝离开比赛场地,比赛将继续进行。

比赛停止时,场上任何一名球员在通知裁判后,都可以与守门员交换位置。

如果场上一名球员未经裁判允许与守门员交换位置,裁判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并在稍后比赛停止时警告两名球员。如果你在中场休息后或比赛结束后,加时赛或点球决胜前换位置,就不需要警告了。

4.违规和处罚

因违反换人程序相关规定而被警告,对手将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方以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5.网站里有更多的人。

除了球队名单上的球员、替补和随队官员,其他任何人都被视为场外因素。

如果随队官员、替补队员、被替换或被勒令离开比赛场地的队员干扰比赛,裁判员可以停止比赛,责令其离开比赛场地,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并在干扰比赛的地点以直接任意球或点球恢复比赛;如果场外因素进入场地干扰比赛,将通过丢球的方式恢复比赛。

如果干扰因素没有阻止防守方在球即将进门时处理球,然后球进了门,进球有效(即使干扰因素接触到球),除非干扰因素来自进攻方。

6.比赛场上人多了就出现进球。

如果裁判在进球时但在比赛恢复前意识到比赛场上有多余的人:

(1)如果多出的人员是场上队员、替补队员、被替换下场或被勒令离场的队员、随队官员,则判定进球无效;在额外球员所在的位置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2)如果比赛的场外因素受到干扰,将通过丢球的方式恢复比赛。

(3)如果额外人员与球队有关或者不存在干扰比赛的场外因素,则必须判定进球有效。

(4)在任何情况下,裁判必须命令额外人员离开场地。

(5)如果裁判在进球时意识到比赛场上有多余的人,并且已经恢复比赛,则不得取消进球。如果额外人员仍在比赛场地,裁判必须:

(1)停止游戏。

(2)责令多余人员离开会场。

(3)通过丢球或相应的任意球恢复比赛。

裁判必须向相关机构报告这一事件。

7.比赛场馆外的选手

如果场上的一名球员需要得到裁判的允许才能回到场上,但未经允许就进入了场上,裁判必须:

(1)停止比赛(在玩家没有干扰比赛或比赛官员的情况下,或有有利情况时,不需要立即停止比赛)。

(2)警告选手未经允许进入比赛场地。

(3)如果裁判停止比赛,比赛必须:

①在球员干扰比赛的地方用直接任意球恢复。

(2)如果球员不干扰比赛,比赛停止时用间接任意球将球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