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期间的中国教育
1928年,国民党正式统一中国。同年5月,该大学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教育大会。与会者认为“党性教育”一词说法不一,令教育工作者感到困惑,甚至有人将其理解为首相纪念周或三民主义课程,有必要对其进行界定。党外人士也强烈批评党性教育,“党性教育”一词过于宽泛,容易被不同党派所利用。大会最后形成了废除党的教育之名,代之以三民主义教育的案例。[2]
同年,为了普及三民主义教育,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在《中小学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下设立了三民主义教科书编辑委员会,委员若干人。在职者应是党的职员、教育机构的职员或对三民主义有专门知识的作者。该委员会有一名主任和一名秘书,其职能是编辑或审查三民主义的教科书。[3]
1929年3月,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了三民主义的教育宗旨。前一年,教育部组织的中小学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经过中小学各方面专家1多年的讨论,也于当年制定了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和中学课程暂行标准。
其中,《小学课程暂行标准》规定,小学初、高中均开设党义课,高中社会科包括公民、地理、历史、卫生四科。大学公布标准后,将三民主义、公民、国语、史地、算术、卫生、自然、音乐、体育、党义、童子军、图画、手工艺定为小学科目。[4]标准中用“党义”代替“党务”,应该是一种折中的提法。[5]
在1931年5月2日通过,1年6月颁布的《民国训政时期宪法》中,将三民主义确立为民国教育的根本原则,从而以法律的形式将三民主义的教育目的固定下来。
以“党义”取代“公民”,严重削弱了原有公民课程中所包含的法律、经济、政治、伦理知识的内容,受到教育界部分人士的诟病。因此,从5438+0932年6月到5438+00年6月,教育部制定并颁布了小学课程标准正式大纲。规定小学要开设公民培训课程,取消党义课,将党义教材融进普通话、社会、自然等科目。1936颁布的《修订小学课程标准》的主要变化是取消卫生科,将卫生习惯并入公民训练。[6]
但自1928以来,三民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地位从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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