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如何划分?初级、中级、高级是什么?
(1)正、高级教师。
1.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对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起到了引导和导向作用,出色完成了班主任和辅导员的任务,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2.全面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教学艺术精湛,教学风格独特;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在教学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对实施素质教育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和培养一、二、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被同行公认为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高级教师。
1.根据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能有效地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较好地完成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丰富的教学经验、显著的教学成绩,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上取得显著成绩,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领导工作,在指导和培养中、高等学校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5.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学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小学、初中教师教学工作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3)一流的师资。
1.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有丰富的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经验,较好地完成任务;
2.具有扎实的所教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良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过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的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4.在培训和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上任教2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小学、初中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中学教师。
1.熟练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胜任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良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方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试用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或者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小学和初中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三级小学教师岗位上任教3年以上。
(5)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备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方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有大专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通过1年试用期;或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初级教育教学岗位上通过1年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