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最新防疫政策
1.密切接触者和亚密切接触者、市外其他口岸入境人员以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下来渝和返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是对高、中风险地区来渝和返渝人员以及其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间和空间的高危人群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在隔离期间的1、4、7、10和14天进行1核酸检测。
三、对高风险县(市、区)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渝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和7天健康监测(在这14天、1天、7天、10天、14天、1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对中等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开展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其中14天,1,7,10,65438)
五、对其他县(市、区)来渝和返渝的高、中风险区,以及未界定高、中风险区有本地病例的来渝和返渝人员,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要求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原则上,在两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他们应在家隔离)。
六、经陆路边境口岸城市前往重庆返回重庆的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达重庆后24小时内完成65438±0次核酸检测,并做好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原则上方可回家观察。
七、其余城市从重庆到重庆,建议24小时内主动做1核酸检测。
自我健康监测期间,需要遵守不就餐、不聚会、不去人多的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全程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的话可以网上打车或专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