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正定中学分布学生分布表

2022年正定中学学生分布表如下:

第一,招学校。

区教育局批准的部分省级示范高中;部分新建市级示范高中由区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核准。

二、招生范围。

各区、省、市批准的示范高中为本区初中招生。

第三,招生人数。

招收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按照本校招生计划的50%招收分配生。

四、申报条件。

省市级示范高中招生分配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情况确定,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

2.品学兼优,得到认可,并在初中阶段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3.毕业综合素质达到4A1B以上(含4A1B)。

选择学校的学生不享受派位资格。

动词 (verb的缩写)工作程序:学生申请——学校推荐——参加考试。

(1)分配方案。

各区教育局按照今年招收和分配生源的省市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50%确定招收和分配生源的名额。根据初中应届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名额。

(2)区校推荐。

1.各初中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校书记、分管校长、班主任为参与人员的工作专班,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学生推荐工作。

2.各初中要公示招收分配生的高中,以及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招生名额和相关申报规定。

3.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家长签署审批意见。申报分配生的学生不得以“合格生”身份在武汉外国语学校入学。

4.在班主任的组织和指导下,成立了班主任师生推荐委员会,负责组织班主任和全体学生,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在班里公布后,作为候选名单上报学校。

5.各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在核实入选学生原始材料的基础上,按照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并于4月18-20日在学校公告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考生填写《2022年武汉市部分普通高中招收分配学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6.各初中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区教育局初审备案。4月21日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送省、市示范性高中招生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