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个贩子,拘留书上写着因开设赌场罪被拘留,还没判刑。我现在能做什么来帮助他?
辩护律师可以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申请取保候审,代表司法机关对刑讯逼供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提出申诉和控告。
辩护律师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侦查机关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也可以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案机关。
第三十五条辩护人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可以在侦查期间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询问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和案件的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函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最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中,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侦查机关应当将上述情况提前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受监控。
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适用于辩护律师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和通信。
第三十八条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没有提交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申请调取。
第四十条辩护人应当将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或者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或者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