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连云港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厅〔2022〕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苏〔2022〕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
招生目标
1.本市具有初中学籍的初三学生。
2.本市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
凡已被某高中段录取或注册为学生的,不得报考四所普通高中。外省初中毕业的往届学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
1.招生范围。全市分为市区(含海州区、赣榆区、连云区及市开发区、许巍新区、云台山风景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四个招生区域。
全市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实行“按区域招生、按区域管理”的政策,在各自招生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一致。生源不足的,经市教育部门批准,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平行志愿后规范补录。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自主招生(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的相关高中,国际班、综合高中班面向全市开放。
2.招生计划。全市所有公办和民办高级中学均纳入招生计划管理。市教育局根据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布局规划和办学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地区招生计划(见附件1)。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
连云港高级中学新疆班计划招生100人。
4.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全部分配到初中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和推荐实施办法见附件2)。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连云港高级中学、江苏省板浦高级中学的指标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批,其他四所普通高中的分配计划由当地县级教育部门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第二,职业学校
1.招生范围。五年制高职和市内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省内优质职业学校备案后可面向全市招生。我市三所及以上职业学校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可跨市招生。
2.招生类别。本专科共七类:职业学校和专科班、五年制职业学校、省级普通中专、职业教育高考班、市级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高级技师、中级技师)。
3.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师范学校)、省属普通中等学校、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由省下达。职业高考班、市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计划由市下达(见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3+3”分段培训班,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分段培养,同一专业整合、系统培养,以满足经济发展对应用技术和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招收职业高考班,满足职校生继续学业的需要。
连云港中等职业学校内地新疆中职班计划招生240人。
4.接送学生。各县区向市区(含连云区、许巍新区)输送中等职业教育学生7000人,其中赣榆区2000人,东海县2600人,灌云县1.800人,灌南县600人。
第三,综合高中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试点综合高中班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65 438+08]19号)和《连云港市关于试点综合高中班的实施意见》(连[2065 438+09]3号)精神,今年继续面向全市适度举办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各县区教育部门、综合高中主要办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划,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入学考试
一、考试安排
中考时间为6月14,6月15,6月16。考试科目详见《关于公布连云港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案的通知》(连〔2022〕5号),其中6月16。试卷实行集中网上评卷,评卷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结果查询
7月1、18:00后,考生可凭网上填报志愿时设置的报名序号和密码登录连云港教育发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连云港招生考试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我的连云港”APP、江苏政务服务网等。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预录取数据库联系考生报名。
大学申请
一.自愿报告
1.网上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7-20。已报名考试并确认的考生可先填写志愿草稿表,用准考证上的信息在线填报志愿。每个考生设置自己的密码,同时要妥善保管密码,以备查询成绩时使用。网上填报志愿的截止时间为6月20日17: 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任何人不得更改(参加自主招生的同学请在考完试后及时填报志愿)。错过志愿填报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志愿填报。所有志愿均实行网上填报,由县招生办打印考生志愿报告单并发送给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
2.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充分了解学校校址(校区)、办学性质、所在省份、学制,特别是民办普通高中和各类国际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个人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如考生在志愿填报期间忘记密码,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带领下,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招生办、市教育考试院申请重置密码。
第二,填写说明
1.为方便志愿填报,对高中阶段的统招班、国际班、综合高中班设置不同代码,并按招生地区分开。职业学校根据院校和招生专业设置相应的代码。
2.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和四所普通高中可兼报,但不得兼报三所及以下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班。中等职业学校和专科学校“3+3”分段培养专业班、中等职业教育高考班、省市普通中学、技工学校、三所及以下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班也可报。
3.艺术素质评价成绩为C级及以上,符合中考填报志愿、招生、综合高中班、提前录取批次和高中第一批次;艺术素质测评B级及以上的学生,可申请高中阶段艺术类自主招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者,方可报考三本以上(含三本)普通高中。
4.被推荐为指针生的考生,只有在一批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指针生所在的普通高中,才能获得指针生资格,否则视为放弃指针生资格。
5.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和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的全日制学生免交学费。农业专业学生和非农业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前两年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6.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在初中阶段领取《连云港市高级中学2022年招收考生审批表》。学校经相关审批部门审核盖章后,于6月10前将汇总表及所有审批表报市基础教育办(市直初中直报)。
三。相关要求
实行“无志愿,不录取”的政策。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和非必要不收集信息的原则。考生应在监护人的指导下独立填报志愿,防止滑档或撤档。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入学,不得出现统一的联系方式,不得为学生统一编制和保管密码,不得向招生考试部门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学生信息,不得截留或暂扣《连云港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简章》、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初中校长是志愿填报的第一责任人,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注册和录取
第一,备案和准入规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分数优先、按志愿顺序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各批次录取控制线。未经生源地批准,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不得跨市招生。所有参加高中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今年的招生考试,违规者不予录取。
全市统一集中实行网上录取。成绩向考生公布后,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分批录取。除自主招生批次和提前招生批次外,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等批次均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各批次详见《2022年连云港市高级中学招生简章》)。
指标生录取以考生取得的四所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为基础,加10分投档。中等职业学校和专科学校“3+3”培养专业班招生,中考成绩应达到三本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和理化生实验考试均达到a级时,给予加分。
二、录取批次
提前录取批次:新海高级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提前批录取时,指标生不享受加分。
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包括四所普通高中、三所及以下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国际班等。
第二录取批次:职业学校,包括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专科学校“3+3”分段培训班、中等职业教育职业高考班、省市普通中学、成人中专、技工学校。
录取结束后,未被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根据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平行志愿计划、时间及填报要求,于7月10-11填报平行志愿。
职业学校招收中考考生工作原则上应在8月31日前完成,到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办理招生报名手续。
第三,同样的录取规则
在网上录取过程中,达到各批次学校的最低录取线。总分相同的,按文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还是一样,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相关解释
1.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按《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2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导意见的通知》(连教基〔2022〕4号)执行。
2.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预录取数据库联系考生报名。学籍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录取数据库信息进行学籍注册,建立符合国家统一要求的学籍数据库。
3.谨防招生诈骗。考生志愿以《连云港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简章》中的招生计划为准。未纳入招生计划的学校无法通过系统填报。
关怀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享受优惠政策,同一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公安英烈和伤残警察子女、参加中考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连云港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连政联[2015] 1)、《关于做好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连[2018])给予加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和台湾省省、香港、澳门考生,中考加分10分。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苏〔2022〕9号),今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区域招生管理责任。为了制定完善的招生实施细则,需要在考试组织、招生录取、分班录取、学生注册等关键环节实现全流程、全方位、精准监管,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做好高中阶段免除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学生学费工作。就读高中的残疾学生可凭残疾证和高中证明向县残联申请特殊教育补助。进一步落实退学责任,对无故报考中考的学生,按退学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严格学籍管理
各县、区、学校要加强新生注册审核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和实际到校情况一致。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并申请注册的学生。无正当理由在开学后一周内不到学校报到的,学校可取消其入学资格。严禁学校贷款招生;严禁同时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双学籍”;严禁为违规招生、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注册和转学手续。被各种国际班、课程录取的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严禁伪造学籍、分离国籍、挂靠学籍。连续8周无故缺课或缺课超过10周,经多次沟通、联系、教育无效的学生,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各高中初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或超大班额。
第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县区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创新人才实验班的培养方案、各类国际班的招生计划、课程设置、许可费用等,须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实施。民办普通高中的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在志愿填报前通过报考指南、招生简章、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四星级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资料需经市教育部门审核,三本及以下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宣传资料需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核。未经审核的招生宣传材料不得擅自在各种媒体发布。按照隶属关系,县级教育部门要对本地区招生工作进行逐校督导,严厉查处并及时纠正各类违规招生行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招生工作纳入责任督导范围。
第四,严肃招生纪律
严格执行省市招生有关规定,在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方面严格按章办事。严禁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计划外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之间混招生,招生后违规转学;严禁以选拔学生为目的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类考试,或将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学费、虚假宣传等手段争夺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贷款招生、分离国籍、挂靠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和跨学期学费;严禁发布、宣传和炒作中考“状元”、高分考生和升学率。
动词 (verb的缩写)严格的问责制
各县区、各学校要完善违规招生查处问责机制。约谈、通报批评并根据违规违纪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民办学校,将受到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严禁中等职业学校在市内外违规设立校外学校。对招生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县区教育部门,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营造健康的氛围
各县区、各学校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全面、深入、认真解读招生政策,及时关注和处理招生舆情,澄清不实报道。疫情防控期间,要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网络平台,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的招生宣传工作,科学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成才理念,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确保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