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禁止手机

法律分析:原则上不允许中小学生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如确有需要,须家长同意并书面申请。入校后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教室。新规指出,学校应当将手机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制定具体措施,通过设置校园公用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有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者提供其他方便家长联系学生的方式,满足学生及其家长的通话需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将德育融入教育教学,开展适合学生年龄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保障学生的课外活动,组织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