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放火。
轻微纵火,仅仅是教育吗?
真是胆大妄为,危害社会。两个调皮的中学生在小区楼道里放火,没有及时酿成大祸。但是性质恶劣是因为只是批评教育的未成年人吗?
?6月21日下午6点多,北京某小区电梯间里,来了两个13岁的男孩。其中一人将疑似酒精、汽油或酒精的液体倒入管道的连接处,并用手中的打火机点燃液体。然后他多次从高处倾倒这种液体,帮助燃烧。随着越来越多的液体落下,火焰随着液体滴落在地上。两个男生看到火后,不仅没有灭火,反而真的乘电梯离开了。
随后,大火被居民发现后被扑灭,所幸没有造成大的损失。接到报警的民警只是对放火的两名未成年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未采取其他处罚措施。
@冷眼看着巴蜀:确实按照现行规定,这两个初中男生是未成年人,依法都可以获得免于处罚的权利。但目前青少年犯罪越来越频繁,青少年的成熟比几十年前制定这个条例的时候要早很多。可以说,13岁男孩的身心并不比30年前的16岁男孩低。我们墨守成规,任由这样的少年犯罪,真的合适吗?视频中,两个13岁的纵火犯,身高至少在1.7左右。难道他们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什么吗?自古以来,杀人放火就是大恶。怎么可以用“小恶”来形容?一定要放火烧整栋楼吗?
我觉得这么坏的姓氏怎么能随便批评教育呢?即使不能行政拘留,他们也需要参加多少小时的社区服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社区工作,才能真正提高。本来孩子的行为和父母教育不好有关。结果他们只批评教育就完事了。真的有包庇纵容的嫌疑!这不是为了他们,而是为了他们!
“不要因为小而做,也不要因为小而做。”现在的孩子好像都没有接受过这样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