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学生国旗下关于推进法制教育的讲话

中学生法制教育材料

我们知道我们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学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接收各种各样的新鲜事物,包括健康的东西和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能清楚地区分它们吗?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日常言行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律至高无上,不可侵犯,谁触犯了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一.什么是犯罪行为?

凡是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惩处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对社会具有危害性;(2)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犯罪是违法的;(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应受刑罚的惩罚。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17条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和类型进行了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负刑事责任,就是说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要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是基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在我国,已满16周岁的人,体力和智力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一般都具有事实上的辨认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不健全,缺乏社会知识,不具备完全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上述八罪的,才负刑事责任。“可见,法律不仅保护未成年人,还给予一定的惩罚。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未达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中仍有惩罚性措施,如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工读学校进行矫正等等。

二、如何加强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预防,是指个体为了减少受害的可能性,保护自己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预防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自身的文化素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诱惑和侵害;另一方面意味着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惯,想要改正并不容易,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因此,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应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和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诱惑。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自我防卫、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我放纵,无论外界能给予多少帮助,都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清醒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明辨是非,未成年人要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受暴力时及时逃脱或自卫,不被犯罪行为肆意侵犯。

(四)、强化未成年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除了以上这些,未成年的孩子还必须知道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第一,中学生要以避免被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首要任务,不鼓励中学生与犯罪分子正面对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要慌张,然后想办法摆脱或者向身边的大人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中学生发现自己正在或者已经受到非法侵害,要采取正确的方式解决。如果及时向样本、家人或其他监护人举报,家长、老师或学校会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政府部门举报。

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