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教师招生考试

这是2011的内容,2012的内容和这次基本相同。

乐清市人事局关于201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聘用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把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结构,建立健全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聘任制,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市编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户籍在乐清且30周岁以下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1981 1后出生);2007年及以前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由教育局选派到民办幼儿园工作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 1后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事业,具备与招聘岗位表现相适应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或者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除外)。

(五)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乐清户籍是指原籍和就业计划在乐清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常住户口在乐清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是招聘计划的数量和具体的岗位要求

报名前发布在乐清教育在线。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1)注册

1.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7月21、22日(上午8:30-165438+下午0: 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乐清市教师进修学校(乐城环城东路465号)。

申请材料:(1)2011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籍相关证明(户口本或迁出底册的户口本)、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计划在外地报名,就业前可重新分配到乐清)。(2)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具有乐清常住户口的户口本(如为乐清人并持有户籍迁移证明,可先报考,就业前再确认户籍)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及其上级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近两年合格等相关证明材料。(3)附加子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材料连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报名表》2011(附件1),接受资格初审,缴纳笔试考试费80元(每科40元)。

2.应用原则要求

报考普通中小学岗位,选调的科以教师资格证为准,具有高级教师资格的可报相应的科或低级岗位。学前教师需报考学前教育岗位。选考科目以专业对口或相关科目为原则(以教师资格证或毕业证所列专业为准),报考语文科目者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以上证书。高职毕业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职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只有1时,不考该岗位。

(2)附加点

父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加5分;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双女户,女儿加3分。

加分对象凭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计划生育加分证明材料为市计生部门批准的《乐清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审核表》(附件2)。报名结束后,加分项目将在乐清教育在线公布。如有错误,应在笔试前向市教育局申请更正或举报。

(三)考试

1.笔试(***200分)

笔试形式:闭卷。

笔试科目:(1)公共教育理论(50分);

(2)学科特长(150分)。

笔试内容范围:(1)公共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育政策法规。统一试卷不分学习时段和科目。

(2)学科专业知识:师范院校对口教材基础知识(包括教材和教法);其中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的是高校对口专业教材的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8月1日,考生持身份证到乐清市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2.面试(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总分,按照岗位要求1:1.5(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参加过笔试的科目全部进入面试;如遇与比例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一起进入面试。具体名单届时将在乐清教育在线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以讲座为主要形式,主要测量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技能展示)和教育教学质量能力。授课内容是针对岗位的教材内容。面试和讲座程序将另行发布。

(四)考试和体检

1.根据学科招聘计划数和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确定并公布初步入围名单。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1)笔试、面试成绩高者,(2)笔试成绩高者,(3)专业知识成绩高者,(4)全日制学历高者。

如该科目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则采用最终遴选方式确定初步入围人选。

2.审核初始目标(包括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等。).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合格者,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浙江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未明确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4.提供虚假证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或被举报招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试中发现作弊的,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和下一年度教师招聘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聘用对象自动放弃聘用,或未参加体检且体检不合格,造成学科聘用指标空缺的,不予递补。

(5)宣传和就业

1.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乐清教育网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后,被聘用人员按成绩顺序在市教育局需求计划公布的岗位中自主选择学校。如果放弃择校,招聘空缺不会有人填补。

3.聘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学校与聘用对象签订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就业对象应在收到介绍信之日起三日内到学校报到。对迟到一周者进行批评教育;录用超过1个月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予填补。

四、关于提前录用相关工作。

(1)对象

具有乐清户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省级优秀师范毕业生或教育部免费师范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1 1后出生),专业对口,有教师资格证。

(2)注册

符合条件的对象持相关材料于7月20115到乐清市教育局政研处报名(见附件3)。逾期视为放弃提前就业。

(三)就业审查

1.市教育局根据需求进行审核。

2.双向选择。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颁发“双向选择”证书。在市内有需求的学校进行双向选择,并与学校达成就业意向后,本人于7月20日前将就业协议书报市教育局审批。

3.就业。经过体检、考核、公示,择优录用。

5.有关今年教师招聘的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乐清教育网(www.yqer.cn)上公布,报考人员请注意网上查阅。

六、为了加强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开通热线电话:

62522082,62521704(市教育局),61882271(市人事局)。

七、本公告由市教育局、市* * *人事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