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一场神奇的官司。

答案是一场神奇的官司,一场奇怪的官司。

刘彦民

1968年,美国内华达州一个叫伊迪丝的小女孩认识了礼盒上“OPEN”的第一个字母“O”。这让我妈很惊讶,问她怎么认识的。伊迪丝说:“薇拉小姐教我的。”

母亲表扬女儿后,一纸诉状将薇拉小姐的幼儿园劳拉三世告上法庭。因为她认为她的女儿在不知不觉中就能像苹果、太阳、足球和鸡蛋这样的圆形物体一样说“O”,但伊迪丝自从劳拉三世的幼儿园教她读26个字母后就失去了这种能力。她要求幼儿园对后果负责,赔偿伊迪丝精神残疾10万美元。

诉状递交后,内华达州立刻一片哗然。劳拉三世幼儿园认为这位母亲疯了,一些家长也认为她小题大做,她的律师也不赞同她,认为这场官司是浪费精力。但是,母亲坚持要打这场官司,哪怕失去一切。

三个月后,此案在内华达州立法院开庭审理。最终的结果出人意料:劳拉三世幼儿园败诉,因为陪审团的23名成员被这位母亲在答辩中讲述的一个故事所感动。

她说:我曾经去东部的一个国家旅行,我在一个公园里看到两只天鹅。一只被切掉了左翼,另一只完好无损,翅膀被切掉的那只被养在一个更大的池塘里,另一只被养在一个更小的池塘里。当时我很纳闷,就问了那里的管理员。他们说这样可以防止逃跑。我问为什么?他们解释说,切掉一只翅膀的人无法保持平衡,飞起来后会掉下来;在小池塘里,虽然翅膀没有被剪掉,但起飞后也没必要滑翔,只好老老实实待在水里。当时我非常震惊,被东方人的聪明震惊了。但是我也觉得很难过,为两只天鹅难过。今天,我正在打这场关于我女儿的官司,因为我觉得伊迪丝在劳拉三世幼儿园变成了一只天鹅。他们剪掉了伊迪丝的翅膀,一只想象中的翅膀,人们已经把她扔进了那个只有ABC的小池塘里。

这一辩护后来成为内华达州修改《公民教育保护法》的依据。现在美国民权法规定,孩子有在学校玩耍的权利。这一权利的纳入是否是因为母亲的诉讼不得而知,但有一点美国人非常清楚:这一规定使美国在科技上一直领先于世界,也使美国拥有比其他国家多得多的年轻百万富翁。

【优秀作品欣赏】

这篇论文描述了一个离奇的案例:40多年前,在内华达州,一位母亲将她三岁的女儿告上法庭,只因为她认识字母“O”。该案以幼儿园败诉告终,母亲获得赔偿654.38+00万美元。事实上,这个案子还包含着奇怪的意义。看完这篇文章,我们就会明白,它的社会效益早已远远超过了654.38+00万美元的价值。

这个奇怪的官司表面上看起来很可笑,但确实很合理。在孩子认识字母“O”之前,她可以把“O”说成一个苹果、太阳、足球、鸡蛋等圆形的东西,但自从幼儿园老师教她认识26个字母后,孩子就失去了这种想象力。孩子的母亲认为幼儿园老师剪掉了女儿想象中的翅膀,导致孩子精神残疾,于是将幼儿园告上法庭。

按理说,老师教孩子真正的知识有什么错?不过,母亲的说法不无道理。幼儿园真的剥夺了女儿的想象力。事实就是如此!当所有人都认为诉讼不可思议,一致反对的时候,母亲依然坚定。真的是“全世界都醉了,她一个人醒了”!法庭是关于证据的。在她的辩护中,这位母亲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一个震惊所有人的故事。她生动地把女儿比作故事中翅膀被剪掉的天鹅——那是她女儿想象中的翅膀!这个故事足够有说服力,足以说服全人类!很明显

你看,她胜诉是很自然的。

看完这篇文章,我们不禁被这位母亲的优秀学识所折服。她对女儿表现出独特的母爱。她关心的绝对不是10万美元的赔偿,而是女儿想象力和未来发展的丧失。从这位母亲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美文化的巨大差异:我们重视早期教育,往往过分强调孩子的基础教育,比如一个孩子能认识多少个汉字,能背多少首古诗,会弹多少首歌,会画什么样的画...但我们恰恰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方面:那就是压制甚至剥夺孩子的想象力。

最近,笔者有幸听了当代著名学者、北京大学教授孔的一场题为《现代文学与语文教育的关系》的学术报告,颇有启发。孔先生对中国的教育做出了这样的反思。他认为中国当代教育不是“精英教育”,而是“国民教育”,统一的教材成为培养一代“综合公民”的工具。比如小学生学的什么“天、地、人、刀、口、手”,表面上看起来是一种“快乐教育”,实际上类似于一种“愚昧教育”,却成了强国之道。所以,我们不得不采取这样的教育方法。令人欣慰的是,新课程的颁布和全国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给我国教育带来了无限生机和活力,但千百年来形成的教育习俗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看来,以能力培养为重点的素质教育确实已经成为中国当代教育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让我们的孩子长出想象的翅膀,翱翔在祖国的蓝天上!

[询问练习]

1.根据句子意思写出课文中的成语。

(1)摆脱所有的所有物。( )

②比喻大的纠纷或风潮。( )

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这篇文章的内容和主题。

3.这场官司的“奇怪”原因是什么?

4.你认为中美教育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会形成这种差异?

5.这篇文章在选材上有什么特点?请做一个简短的总结。

6.本文中的母亲是如何在无人支持的情况下说服法官打赢官司,引起公众对这个问题的关注的?

7.看完这篇文章你有什么想法?

【参考答案】1。①绝望;②轩然* * * 2。内容:伊迪丝的母亲起诉幼儿园教授识字,以遏制女儿的想象力。胜诉后,伊迪丝母亲的辩护成为内华达州修改《公民教育保护法》的依据。目的:①在游戏中培养孩子的想象力比传授知识更重要。②孩子在玩耍中发展想象力比学习知识更重要。不要过早的给孩子传授知识,这样会制约孩子想象力的发展。斯特兰奇正在为她女儿受损的想象力提起诉讼。② Strange因在幼儿园教学生认字被起诉。4.差异:中国重视早期教育,往往过分强调孩子的基础教育,而忽视孩子能力的培养;美国不注重基础教育,而是注重培养孩子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原因:中国的教育被“应试”所束缚。学校关注升学率的提高,老师关注知识的传授,家长关注分数。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考上好学校。5.本文选取的材料新颖、奇特、典型、准确。具体表现为:①选取的案例都是教学生活中非常常见的琐事;2.以小见大,从小事中洞察教学理念的痼疾;(3)指出培养想象力的重要性及其带来的丰硕成果——“美国在科技方面一直走在世界前列,美国年轻的百万富翁比其他国家多得多。”(4)描写两种教育理念的冲突,开拓了法律文学的主题,给人耳目一新的享受。6.这位母亲在法庭上讲了一个故事,巧妙地用比喻来说理,既形象地说明了道理,又使论点富有诗意。天鹅的翅膀被割掉,被软禁在狭小的空间里,让我们看到了“管理者”的残忍,幼儿园里“小女孩”的“管理”类似于天鹅断了翅膀被软禁,震撼了人们的灵魂——这种本质的交流,让所有人突然意识到这种无心的学习中的疏忽和残忍。胜诉是合理的,意义重大的。最后一段是对这场诉讼意义的充分说明。7.打开问题,讲道理。

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后,相关民事诉讼是否应当终结?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后相关民事纠纷能够一并解决的,应当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以及行政机关作出的民事纠纷裁决的行政诉讼,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审理行政案件应当以民事诉讼判决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一个诉讼从递交起诉状到结案,一般要去法院好几次。理论上,至少两次。

立案一次,开庭一次。如果开庭顺利,此案可以当庭结案。。。。

寻求民事诉讼案件的事实和法律是有益的,但不了解程序导致败诉。

作者:Admin发布日期:2007年6月-21阅读:353次。

王先生是深圳一家公司老板的朋友。6月,1999,11,王先生与该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约定王先生负责山东市场的产品销售。王先生与山东客户谈好买卖合同后,公司根据王先生发来的合同信息将货物交付给山东客户,山东客户将货款汇入公司账户,每笔业务提取5%。合同签订后,王先生开始负责公司在山东省的销售工作。截止2005年3月,王先生工作满六年,期间山东部分客户欠公司265,438+00,000元。

咨询师:山东客户欠的货款我该不该还?

律师:首先来分析一下你在6月份1999+10月份与深圳某公司签订的协议。这个协议实际上是一个代理合同。你在代理许可范围内从事代理行为,销售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而且,买卖是一种买卖行为。买方收到已售商品后,继续销售,销售风险自行承担。

顾问:我们签的协议名字叫《买卖协议》。怎么能算是供销呢?

律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性质不是由合同的名称决定的,而是由合同的实质决定的。所以根据你的鉴定协议的内容,应该认为是代销合同,双方是代理关系。

咨询师:2005年2月,公司做了一份对账单让我签字,之前也做过,但是这次公司在对账单上有一个备注,上面写着山东客户王某某欠公司21000元,我没仔细看就签了。

律师:债务是基于事实的行为。由于公司和你之间没有基本的债务事实,你在这份声明上的签字是一个误解,可以撤销。

咨询师:但是公司基于这个说法起诉我,法院判我败诉。为什么?你看,这就是裁决。

律师(看完判决书):判决书认为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和公司之间不存在买卖关系,只是代理关系。请问,你们把协议提交给法院了吗?

咨询师:我开庭的时候把所有材料都带来了,对方律师说不会质证。

律师:你收到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了吗?通知草案中有举证时限。

咨询师:举证的注意事项和举证期限是什么?

律师:举证时限又称举证时限,是指当事人在特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或对方当事人出示证据的期限,超过期限就会产生相应的责任。如果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向你送达举证通知书,告知你举证期限,你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咨询师:我还没有收到证明通知!这是法院给我的材料。请看一看。

律师(看完):这不是举证通知书吗?

咨询师:法院给了我那么多材料,我都觉得没用!

律师:法院已经给你送达了举证通知书。你没有在举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举证。在法庭听证会上,你提供的证据超过了时限。因为对方不同意质证,法院判决你没有证据证明。这就是你因为不懂程序而败诉的原因。

咨询师:这太不合理了。我有理由和证据。就因为我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推进,就认定我败诉了,太不公平了!

律师:举证时限制度是我国为防止当事人利用程序空间进行突击而设立的。推迟诉讼是一种进步。过去,在我国民事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在整个一审诉讼过程中随意提出“补充证据”或“新证据”,严重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法官的权威性、当事人举证的合法性以及诉讼的及时性和有序性。现在有了举证时限,就可以克服这些问题,更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性。

宝安日报志愿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广东深保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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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不当使用程序败诉

2005年7月

一、案件简介2000年6月22日,原告李毅在放学回家途中攀爬10千伏高压电杆玩耍时触电受伤,右臂高位被切断。她被法医鉴定为二级伤残,需要准备假肢辅助器来补偿部分功能。原告李毅于2003年3月6日向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被告老河口市供电局(以下简称供电局)支付假肢款1180000元。

二。一审一根据原告提供的襄樊假肢站出具的假肢证明,湖北省中级人民法院预测成年前的假肢费用为25万元/套,结合成年后的假肢费用为1180000元,故判令被告供电局支付80%赔偿金和945160元。

本案判决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襄樊晚报曾在《重金赔偿》一文中报道过。此后,央视也做了两次相应的报道。

被告供电局不服一审判决,以假肢费用严重过高为由,上诉请求改判。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一审确定的假肢收费标准为国外产品价格。后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供电局赔偿原告李毅触电事故损失30万元,结案。

三、律师点评:该律师并未参与一审程序,而是从二审程序开始代表被告供电局参加诉讼。读后认为本案的重点是根据赔偿预见原则准确界定假肢费用的数额,并以此为出发点开展代理工作。经调查发现,襄樊假肢站出具的假肢证书所确定的假肢费用是法国产假肢的价格,不符合法律规定。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残疾人用具费用必须凭医院证明按照国内流行用具费用计算”,襄樊假肢站出具的智能假肢费为25万元/法国产假肢价格,而国产假肢价格为2.6万元/用具。原审判决以法国制造的假肢价格作为确定损害数额的依据,与司法解释相悖。

在一审被动判决的情况下,二审中,我们紧紧抓住原审判决证据不当、假肢费用预测错误这一关键点,启动代理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将94.5万元的高额赔偿费用降低到30万元,达到了供电局上诉的预期效果。

1.案情简介。

被告戴系原告随州车辆厂员工,负责原告南方胶片的销售工作。被告在1995至1997期间,向南方胶片客户交付货物价值203万余元,追回货款150万余元,5406438+08438+08。

此前,原告内部制定了《销售管理制度》,其中第七条规定销售人员办理对外发货,货款无法收回的,由销售人员进行赔偿。据此,被告于6月1998、10日向原告出具还款协议,承诺自行偿还540184.13元。经原告催告,被告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原告诉至随州中院主张债权。

二、庭审情况。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受理后作出(2003)随民初字第20号判决,认为还款协议合法有效,判令被告按约定还款540184.13元,并承担诉讼费12000元。

被告不服非一审判决,委托本律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省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不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作出(2005)鄂字第11号裁定:撤销一审判决,直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此时,原告持有的还款协议仍不能实现债权。

第三,律师意见。

原告败诉,因其法律关系定性不当,选择程序错误,未能实现54,065,438+084.13元债权。

这位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调查研究形成了代理观点,即原告主张的债权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而是内部制度执行中产生的劳动争议,人民法院不应直接受理。理由如下:被告是原告的工作人员,负责南方地区的销售工作(发货和收货)属于职务行为。双方是被管理和被管理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对劳动者的约束,本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本案中,原告销售管理制度第七条规定了销售人员的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后期形成的还款协议中确定的支付义务,本质上是销售管理制度实施中的赔偿责任,换句话说,是被告在承担劳动合同中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是否受理职工因执行公务发生长期借款损失纠纷的批复》精神,在这种人身劳动关系中,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因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应遵循先仲裁后审判的程序原则。如果原告不经仲裁直接提起诉讼,不符合程序规定,应当驳回起诉。

二审中,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上述观点,最终从程序上直接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05年7月2日

摘自华旅。com

以上均来自网络。

如何查询诉讼案件?去法院的立案庭,看看法官是谁,拿到法官的电话,联系法官。

什么是「猿官司」?达尔文在其科学巨著《物种起源》中用进化论推翻了“神创论”,完成了人类对自然认识的一次飞跃。然而,在《物种起源》出版后的第66年,达尔文去世后的第43年,一场荒唐的“猿类诉讼”竟然发生在所谓最发达的美国。

在课堂上解释达尔文进化论的被告被带上了审判席,并被罚款65,438+000美元。

20世纪20年代初,美国社会兴起了一场由民主党政治家布莱恩领导的反进化论运动,对美国政治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影响,以至于佛罗里达州立法机关在1923通过决议,声称“达尔文主义、无神论和不可知论”不应该在州公立学校被当作真理来教授。1925年的田纳西州法令更明确宣布,本州所有大学、师范学校和其他各级公立学校的任何教师,如果教授任何否认上帝造人的异端邪说,都将被视为非法和有罪。

随着这股潮流的泛滥,5月7日,1925,布莱恩和田纳西州代顿当地政府向法院起诉,指控当地年轻的生物老师斯科普斯在课堂上教授进化论,违反了该州的法律。起诉书上写着:“如果人是从类人猿进化来的,上帝做了什么?”代顿镇法院决定于7月10日就此案举行听证会。

这个案子震惊了整个美国。审判那天,许多有声望的教授和科学家在法庭上就座,准备为被告辩护。超过100名记者蜂拥而至报道现场。来自代顿附近山区的原教旨主义者前来为布莱恩加油。这个只有1500人口的小镇一下子沸腾了。

原告的主要律师是反进化论运动的领袖布莱恩。他能言善辩,三次被民主党选为总统候选人。被告的辩护人是三位著名的律师。双方阵容惊人,但评审团相形见绌。在12名陪审员中,有三名除了圣经什么也没读过,还有一名实际上是文盲。

第二天,起诉开始,法院传唤证人到庭。斯科普斯的两个学生胆怯地作证说,斯科普斯教会了他们进化论。但他们补充说,他们没有中毒。这时,布莱恩挥舞着他的生物课本,谴责来代顿为被告辩护的科学家:“圣经永远不会被远道而来的专家赶出法庭。”

第三天中午,轮到陪审团决定了。陪审员们聚集在草坪的角落里,静静地讨论了9分钟。之后,法官最终宣布了判决结果:被告斯科普斯被罚款100美元,并支付全部审判费用。100美元在当时是一大笔钱。这是美国科学和法律史上的一场经典官司——“猿官司”。

民事诉讼的被告确定是否可行。

克隆是英文“clone”或“克隆”的音译,而英文“clone”源于希腊语“Klone”,原意是用幼苗或嫩枝通过无性繁殖或营养繁殖的方式培育植物,如扦插、嫁接等。在中国大陆翻译为“无性繁殖”,在台港澳地区一般翻译为繁殖、殖民或殖民地。中文还有更确切的词语表达克隆,“无性繁殖”、“克隆”、“纯系”。克隆是指生物通过体细胞进行无性繁殖,以及通过无性繁殖形成的具有相同基因型的后代个体组成的群体。通常,与原始个体基因完全相同的个体或群体是利用生物技术通过无性繁殖产生的。

神奇的天坑回答世界奇观天坑。

地裂风景区位于长江三峡西部奉节县南部山区。北邻三峡风景区瞿塘峡,南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东临巫山龙骨坡古人类文化遗址。东西长37.5公里,南北宽19.5公里,面积340平方公里。辖天坑下水道、龙桥河、迷宫河、九盘河、茅草坝五个景区。最低海拔236.4米,最高海拔2084.2米。地裂缝中已发育的天井峡大桥,距离回头石段约5公里,从罗家坪到地裂缝有一条栈道,形成环路。其间,景点星罗棋布,有许多奇形怪状的洞穴和竖井,萦绕着无数的传说和故事。两岸山石千姿百态,岩壁上,丛林遮天,密林相依。天坑裂谷是画家们的一幅彩色长卷,有石林、洞穴、洼地、竖井...一切都是珍贵的。

天坑位于奉节县朱静乡小寨村,口部最大直径626米,最小直径537米,底部最大直径522米,垂直高度666.2米,总体积119348万立方米。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喀斯特漏斗。天坑口四周悬崖峭壁,如斧如刀,气势磅礴。坑内有无数深不可测的洞穴和一条汹涌澎湃的地下河。中西方探险家多次对天坑进行勘探,发现天坑中的地下河通过出水孔流向迷宫河,推测天坑中的地下河来自神秘的地裂缝。

天坑裂谷是一幅绚丽多彩的丹青长卷,在这里可以看到喀斯特地貌的各种景观。石林、峰林、溶洞、洼地、天生桥、落水溪、盲谷、漏斗、竖井...一切都包括在内。尤其是世界第一的小寨天坑,神秘的接缝和奇异的场景令观者着迷和印象深刻,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同时,山间清澈透明的涓涓溪流、原始草原、郁郁葱葱的森林构成了人间天堂。同时,因为海拔1000米,成为避暑和观赏雪景的最佳去处。而且这里的乡村风情更像是一首浓郁的土家族情歌,其淳朴的民风让无数中外游客流连忘返。

天坑地裂风景区位于重庆奉节县南部,长江三峡西头。是齐瑶山和巫山的一部分,面积约400平方公里。整个景区分为小寨天坑、天井峡地裂、迷宫河、龙桥河、九盘河、桃园河、龙门大桥、茅草坝、青岩、尖山等十个区域。我们这次要去的天坑、地裂、迷宫河、龙桥河,是整个景区比较精彩、正式开放的部分。该景区南接湖北省利川市、恩施市、建始县,东接重庆市巫山县,距奉节县城约50公里。

天坑在地理学上是岩溶地质中漏斗的俗称。这个地区有很多天坑,几乎无法统计。几百米就有一个。有些洞小如茶杯,有些大如体育场。朱静乡小寨村有一个巨大的天坑。天坑表面最大直径626米,天坑深度666.2米,天坑底部最大直径522米,是世界上发现的最大漏斗。裂谷也是中外科学家赞叹的绝世奇观。在两个山谷之间,有一个树林掩映的神秘深谷,从远处看就像地球上的一个大缺口。

奉节天坑地缝(2张)

最奇妙的是,清澈碧绿的溪流在这片石灰岩地区塑造了一个神奇而庞大的地下洞穴群。曾多次带领法国探险家在此探险的成都理工大学教授万新南说,他去过很多景点,觉得这里是最神奇的地方,地质多变,洞穴奇特,整个景区几乎“千疮百孔”。英法探险家更是赞不绝口,称其为“世界一流的神奇洞穴”。从1994开始,中国、英国、法国、爱尔兰等国的探险家多次来到奉节,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地下洞穴系统,但经过七八次探索,只知道其中的冰山一角。到目前为止,他们已经发现了世界上最大的漏斗小寨天坑、长宽比最高的天井峡地裂缝,以及尚未完全搞清楚,但确实是世界级长地下河的地下河龙桥河。天坑内到底有多少洞穴尚不清楚,这里是否会出现令人惊叹的世界级大景观也还是个谜。天坑地裂缝景区的洞穴引起了国内外科学家和探险家的关注,我们相信它神秘的面纱将会逐渐揭开。

1996年8月和1997年2月,国际洞穴探险协会秘书长安迪先生亲自带领考察队对地裂缝进行了考察。由于勘探设备的限制,地裂缝中的地下洞穴多变,中英联合勘探活动仅在洞穴中推进了几公里。这个神秘的世界里有哪些奇特的景象,裂缝中的地下河是否与世界最大的漏斗小寨天坑相连,是否存在一些奇特的生物,仍然是一个有待探索的谜。

可以从重庆坐大巴直接到奉节,也可以坐大巴到万州再坐快艇到奉节,然后从奉节坐大巴到天坑缝1小时(早上6点到凌晨4点每小时)。从恩施出发,06.00到15.00三角坝或奉节有车是可以的,沿途也可以到索布垭。

以上内容摘自百度百科。我是重庆奉节三角坝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

神奇的蒙古包阅读答案1,

绿绿长存,千里青翠流。

2、

几十根粗细相同的打磨过的木棒用牛皮绳连在一起,是可伸缩的网状支架。

用木棍支撑的伞状屋顶支架。特定称谓

3、

蒙古包最大的优点就是拆装方便,移动方便。

比较数字和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