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438+2007河南招考加分政策
2017河南招聘加政策1。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烈士子女加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照顾一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为10分。
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规定,归侨侨眷以10分录取,台湾省同胞投资者及其随行家属、台湾省聘用的管理人员,授予台湾省同胞投资证书。
3.根据《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发〔2006〕22号文件,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有两个女儿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子女,在本县(市、区)报名就读高中时,照顾65433。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队员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的艾滋病防治帮扶队员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府〔2008〕56号)精神,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招考中照顾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以10分申请少数民族学校照顾;报考其他学校的,加5分录取。
7.有军人子女的考生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通知精神的通知》(政联〔2011〕7号)和《河南省<军人子女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65438〕1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子女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8.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获得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荣誉称号加分。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育部[2005]16号), 初中毕业回国的初中生,凭外国使领馆出具的外国使领馆工作人员随子女证明,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组织的高级中学入学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河南郑州招录政策变化●变化一:必须填报郑州市第一批二本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选择填报一个或几个批次的学校志愿。郑州市第一批招生设置两个学校志愿。考生在选择时需要填报两个志愿,两个志愿不能是同一所学校。
●变化二:省里提前批了新的校园足球实验班。
今年全省提前批次为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和民办普通高中。其中,校园足球实验班是什么?新面孔?。
●变化三:郑州第一批学校新增1。
与去年相比,今年郑州市第一批录取的学校增加了1,属于郑州市第七十四中学。加上之前的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钟会、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100
●变化4:新增65,438+0所学校接收和分配学生。
今年接收派生的学校有: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钟会、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与去年相比,郑州七十四中新增了学校。
●变化五:民办普通高中跨省市招生,不允许生源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2017年继续安排民办普通高中跨省招生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20%),统一安排全省招生批次。
按照学校自愿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可以向郑州市教育局提出跨省招生申请,由郑州市教育局提出初步意见,报省教育厅审批。省教育厅将根据2016年招生情况核定民办普通高中跨省招生计划,并在招生前通过省级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
郑州市招生办要求,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招收无档案学生,不得招收低于生源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承诺学生高额奖助学金等方式抢夺生源。跨省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可转为郑州市招生计划。
●温馨提醒
1,南开中学取消今年在郑州的招生计划。
2.未参加中考且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不得被普通高中录取。未被网上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生。
3.考生正常入学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报考资格,不再在省内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4.被省里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郑州市招生。
●已开通六条招聘热线,等待您的咨询。
中国招聘热线:86588050、8658051、86588052、86588053、86588056、6381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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