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网络安全责任书
为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定北宿中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任何个人,未经学校教室同意,不得安装、拆除或改动网络设备,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二、校园网管理部门是学校的课堂,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和运行维护。上网教师应办理网上注册手续,签署相应的联网责任书,并自觉遵守。
三、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学校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
四、完善安全措施,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配合学校做好防盗防偷工作。
五、校园网的IP地址由学校电教室管理。每个老师必须使用授权的电脑,实名命名主机,分配固定IP地址并绑定mac地址,使用网络资源。一旦发现违规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上网或使用电脑的权利。
六、教师不能参加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互联网上发布不真实、反动的信息或传播计算机病毒;你自己的电脑,或者授权管理它的电脑,发现病毒或者不良信息会立即采取措施。如果自己处理不了,就找相关计算机专业的负责人来处理。
七、在校园网和个人主页上开设论坛、电子公告和聊天室等公共信息服务系统的个人,应按规定到学校电教室进行登记,由学校电教室报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小组审批,并备案。
八、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害社会秩序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九、制定计算机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核。严禁接触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
十、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数据信息,造成病毒感染;对于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来源不明的软件和数据信息,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和杀毒。
如果发现上述行为人,学校电教室可以对其进行警告,甚至停止其网络使用。情节严重的,由学校有关部门依照校纪、校规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本职责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20XX 10年10月29日
中学安全使用网络责任书2。学校机房、电子阅览室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必须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的管理领导,对本单位机房的网络安全管理负全责。
二、校园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应当落实消防责任,完善消防安全设施,严格检查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学校内的计算机房和电子阅览室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应当编号并分配固定的IP地址。各单位向网络中心申请IP地址,根据自身规模设定分配范围。
四、学生应按照电脑上分配的号码。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应当保存学生计算机使用记录,并保存记录60日,以配合相应部门的检查。
五、管理者和指导者应当监督和指导学生的网上活动,确保学生不浏览、制作或传播有害信息。
六、禁止学生在校园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从事电脑游戏特别是非网络游戏、网络聊天活动。
七、学校的房产和设备不得用于经营或变相经营网吧。
八、积极配合国家安全部门、文化部门、学校安全部门的安全整顿和排查工作。
九、确保遵守学校其他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十、如违反上述规定,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并中断其网络服务。
如果您能保证上述规定的执行,并同意承担相应的责任,请在下面签字。同时,学校将提供本单位机房等互联网服务场所的网络连接,否则将终止本单位互联网服务场所的网络服务。
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