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管理中心2015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之我见
各联校(中心校)、中学、实验小学:
?为确保2015年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至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和省、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65438]
一、招生原则
?(一)均衡发展,依法招生。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切实维护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平等教育的合法权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统一管理,以学校为主。教育管理中心对全区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和指导,使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各学校具体落实招生政策,根据上级要求组织本校招生工作。
?(3)规范秩序,阳光招生。学校应当建立招生公示制度、通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通过多种渠道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和指导。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和理解,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生条件和范围
?(一)招生条件
?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截至2065438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含本区户籍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驻聊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凭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进入符合入学条件的公办小学就读。
?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应届小学毕业生(含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驻辽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非开发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凭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进入符合入学条件的公办初中就读。
?常住人口需要凭户口簿和学生的预防接种证进行登记。未按计划免疫程序进行接种的,由家长带领学生到乡镇(办事处)医院接种。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居住地辖区内公办学校就读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是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或正式劳动合同证明(含劳动保险证明);二是监护人所居住辖区的产权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居住证和户口本。小学至初中的学生还须向小学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出示上述两个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校,教育管理中心不予注册。
?(二)招生范围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划片招生、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维护招生秩序。
?乡镇办事处小学在联校(中心校)划定的服务范围内招收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发区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东城办事处、黄河路以北、中华路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东城小学招生范围为开发区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以外的东城街道办事处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以户籍所在地为准,不考虑你上的幼儿园。
?各中学负责招收本乡(镇、办)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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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时间
?(一)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8日-20日。7月27日前,各校将张贴新生名单,并向家长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8月10前将学校报名信息报教育管理中心管理科审核。
?(二)初中入学时间为7月8日至30日,学校应向家长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张榜公布新生名单,8月10前将学籍报教育管理中心管理科审核。
动词 (verb的缩写)保护
?为确保201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单位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教育管理中心的职责。制定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总体政策、原则和要求;监督管理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向社会公布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一般政策;指导和协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实施;调查处理全区义务教育招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依法处理各类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来信来访,查处各类招生违规行为。
?(二)中小学校的职责。各中小学具体组织本校招生工作,做好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办学理念等宣传工作。,并告知新生报名时间及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注册。
不及物动词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义务教育招生涉及千家万户,因其政策性强而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教育管理中心成立了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校校长是落实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树立教育形象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攻坚克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监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严于律己,秉公办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教育管理中心监督各校招生工作,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3)做好宣传。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招生政策法规,告知划片范围内适龄儿童家庭有关招生政策、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件等信息。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耐心向家长解释我区招生政策,争取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严格控制班级规模,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现象。各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的班额和班级规模。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不准以开展实验研究、办特色班等名义举办快慢班。
(五)密切配合,有效控制学生流失和辍学。各联校(中心校)和小学要积极配合本地区中学招生,确保毕业生就近入学,非应届毕业生接受小学教育后能进入初中就读。按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升初招生考核方案》(中小学)对学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评价结果。
(六)规范管理,统一登记。开发区中小学校的地位由教育管理中心管理。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聊城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细则》,学校凭新的户口本到管理部门登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小学招生事关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因此,各中小学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做好招生工作,促进开发区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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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1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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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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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管理中心2015 6月16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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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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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l:杜?一个?社会发展局局长
?副局长:赵彤彤?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周呢?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
?变成?成员:周生音?教育管理中心管理科科长
张宏志?教育管理中心监察室主任
?杜平原?教育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
?戴呢?教育管理中心人事科科长
?侯呢?教育管理中心管理科成员
?联校(中心校)、中学、实验小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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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管理部,周生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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