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中学就死了。
优秀学生猝死。学校未能推卸责任。优秀学生猝死。丁薇薇,女,1996,赵村人。她生前就读于老君台中学9.2班,学习成绩优秀。她是这所学校的寄宿学生。以下是学校老师的说法。事发时间,精确到分钟,明显是编的。否则没人会记得那么清楚时间,除非当事人一边处理事故一边做笔记。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推卸责任,解释他们及时处理的事故,但老师的说法,既是当事人也是责任人,不能全信。但是,我们可以参考一下。丁薇薇于165438+10月18下午(周末)离校,20日周日下午2点左右与老乡丁宁宁、杨返校,下午4点左右到校。丁薇薇胃病复发后,在丁宁宁的陪同下去卫校买药。服药后,丁薇薇和另外两名同学经仙台路去广场购物。路过老计生委桥东端时,丁薇薇在路边摊买了四个糖饼吃了。四人走到电影院路口时,丁薇薇感觉很不舒服,出现呕吐症状。在丁宁宁的陪同下,丁薇薇在路边休息。另外两个同学逛街回来后,他们四个一起回宿舍。回到宿舍后,丁薇薇还是觉得腹痛难忍。吃了他买回来的药(现场是:马丁琳,一瓶药水,一袋药丸,警察已经拿走了),他还是不见好转。和丁宁宁一起向生活老师请假治疗。生活老师赵不过,她说:“她所有的病都是在学校北面的诊所看的”(诊所在校门北面约150米处,医生是太清宫镇营子寨行政村郭彦庄人,在此租房行医)。生活老师赵秀文怕她出去玩,就给他们安排:“回来一定要有医生签字证明。”经核实,两名学生于晚上8点离开学校11。晚上6点5438+00分和26点5438+0分左右,寄宿学生杨接到丁宁宁的电话,说:“丁薇薇病得走不动了,你过来帮忙。”杨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给生活老师赵秀文。赵秀文一边联系丁薇薇父母,一边安排杨通知丁宁宁拨打120。下午10: 23左右,赵秀文和杨在校门口往北30米处,看到丁薇薇躺在路边,昏迷不醒,不省人事。下午10: 28左右,120赶到,立即在现场将丁薇薇救出。发现丁薇薇已无脉搏心跳,心电图消失,初步诊断为死亡,不再继续抢救...首先,学校生活教师配置严重不足。老君台中学学生多,仅一个年级就有十几个班,平均一个班100多人。但是全校只有一个生活老师,根本照顾不到学生。其次,学校里的生活老师没有尽到义务。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照顾好患病学生,遇有突发情况及时赶到现场,并向上级报告”。一、事故学生腹痛难忍,向生活老师请假。生活老师不仅没有陪学生看病,在学生选择没有保安的小诊所时也没有及时制止。小诊所在学校附近,学校老师应该清楚诊所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第二,学校老师建议去学校医务室。但据陪诊的学生说,当时学校医务室没有人值班,只有一个孩子在看门。学校的医疗保障水平无法应对突发情况。第三,同学杨立即向生活老师赵修文报告,丁薇薇病重。生活老师没有拨打120及时赶到现场,而是让学生杨叫丁宁宁拨打120,事故只发生在学校门口。可想而知,丁宁宁,一个才上初三的未成年人,此时无法妥善处理这种情况,还得照顾同学。打电话给医院。这直接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第三,学校没有尽到安全-安全-教育-教育的责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应拨打1-2-0和1-1-0寻求帮助。卷入事故的学生和同学没有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学校的安全自救教育显而易见。老师未能及时报警,导致医生出逃。另外,学校也没有给家长一个答复。当学生的亲属赶到事故现场时,学生已经死亡。这些学生通常身体健康,没有突发疾病。一个孩子离家上学,带着冰冷的身体回来,无论如何都是家长无法接受的。学校的所作所为是推卸责任,没有给学生家长一个合理的解释。还有,和丁薇薇一起的另一个学生丁宁宁,也无故转学了。如果不是学校的压力,丁宁宁不会马上转学。网上的一些评论让我觉得很有道理:亲爱的老师,人生没有了,怎么好好学习?请问贵校:平均有多少学生有生活老师?学校有学生健康档案吗?校医院履行职责了吗?是否坚持了巡视制度?这不仅是黑诊所的问题,也是一个学生死亡的问题。请仔细考虑一下。年纪轻轻就因为胃病去世了,更别提学校的生活质量和伙食水平了。谈论学生的健康教育和管理是不合理的。面对死亡,考高分有意义吗?老师,我不是指你或你的学校。请原谅我。我们强烈呼吁医疗的公益性,严重抗议教育的功利性...总而言之,学校对这件事还是要承担相当一部分责任的,处理问题的关键还是学校。学校的责任不能一味推卸,希望尽快给家长一个真相,给年轻逝去的生命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