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
一、学生卡的构成(一)学生卡由两张卡组成:身份证和学生证,两张卡均包装在透明卡座内,不能分开使用。
(2)身份证是常规的学生身份证明。印有校名、姓名、照片、性别、学号(含条形码)、有效期。身份证底色为蓝色、绿色、黄三,分别对应高中、初中、小学三个阶段。
(3)学生证是电子学生证。该卡封装有集成电路芯片,具有电子学籍管理等多种教育应用功能,还具有市政交通一卡通功能。
(4)随学生卡发放三个附件:一个是透明卡座,用于保护身份证和学生卡;二是使用说明书;三是挂带。其中一份为必备附件,应随身份证每次签发(更换)一起发放,另外两份根据申请情况发放。
二。学生卡的发放对象和使用权(一)学生卡的发放对象是在实施基础教育的中小学中实际具有正式和临时学籍,并经市教委和区县教委正式注册的所有学生。
(2)学生卡所有权归北京市教委。
(三)学生卡的使用权属于学生本人。
三。学生卡的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一)学生卡的管理由市、县、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负责。
(二)市学生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市学生卡的发行和应用;协调解决学生卡在全市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区、县一卡通管理部门的工作;监督学生卡读写机的生产。
(三)学生卡区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区县中小学学生卡的发放和应用;管理维护区域的县卡管理系统,并通过该系统监控日常的卡管理信息;根据业务流程汇总、检查、提交和管理本区县学校的制卡和发行数据;制作和补发小批量身份证。
(4)学生卡校级管理部门职责:负责我校学生卡的发放和应用;通过CMIS和校级卡管理系统生成、验证、上报和管理制卡和发卡数据;完成学生卡的日常管理、统计和个性化;必要时检查回收的学生卡。
四、学生卡制卡数据及数据上报(1)制卡数据包括学校名称、学生姓名、性别、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学生数码照片,均由CMIS生成。为保证学生证的唯一性,学生原学生证在学籍变更后不得分配给其他学生。学生数码照片为干净近期免冠蓝色背景彩色照片(头像宽高占照片宽高的60%-70%,色深为24位,分辨率为640*480点,选择压缩为最佳质量)。
(2)制卡数据由学校和区县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逐级上报。所有上报的制卡数据,经CMIS系统修改后,由校级卡管理系统重新导出。
(3)各级卡管负责人应对数据的准确性和提交的数据文件的安全无病毒负责,并对数据错误造成的损失负责。
动词 (verb的缩写)学生卡的保管和使用(一)学生卡由学生本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各级卡管部门不得扣留学生卡,不得以保管名义收回。
(2)学生卡的各种应用要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在学校使用?一张卡?该系统应在卡管理部门或学校的指导下使用。使用时要防水、防污、防高温、防强电磁场,不要弯曲打孔。
(三)对伪造或冒用学生证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持学生卡的市政交通一卡通电子钱包功能的开通和使用由学生监护人决定。相关市政交通应用按照北京市市政交通一卡通相关规定执行,相关事宜咨询公交部门。
6.学生卡的发放、补发、挂失和注销(一)学生第一次领取的学生卡由北京市教委免费提供,由区教委通过学校发放给学生。从收到上级的学生卡到发放的时间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
(2)学生卡遗失后,应及时向校卡管理部门挂失,挂失在两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生效,挂失期限为10天。挂失期间需要使用学生卡的,学校一卡通管理部门可以办理临时卡。如未按规定办理挂失,或挂失尚未生效,卡片被误用,一切损失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卡中市政交通一卡通的电子钱包是匿名的,不挂失。请为持卡人保管好。
(3)因学生使用不当造成学生卡丢失或损坏的,应向学校一卡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卡,并按[2007]623号文件规定缴纳补卡费用(收费代码174011)。新补发的学生卡将在20个工作日内发放。经学校一卡通管理部门咨询检测,学生卡确实是卡片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可以免费更换。
(4)学生因转学或升学进入北京市其他中小学就读时,须携带学生证到新学校报到。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回原学校补办学生证。身份证是新学校做的。
(5)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时刷卡注册。未注册的学生卡在每年的3月20日和9月20日后自动失效。
(六)超过使用期限的学生证由学生本人保管。转学、退学的学生证由校级卡管部门注销。
七。其他(一)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2)市教委下发的《关于推广使用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中小学生学生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监建〔2004〕24号)?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