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中学评高级职称有哪些条件?

为了坚持标准和硬化条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中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试行中学教师职务的规定》和《关于试行小学教师职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中央和省有关职称改革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1 .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符合《教师法》和《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中小学教师必须符合《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科学的育人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二)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的工龄应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工龄。服务年限不够的,按异常情况推荐和审核。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5部门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化配套文件的通知》(川省委办〔2003〕21号),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暂行办法》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准予延长一年职称”。凡2003年及以后到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申报教师评聘岗位时,可准予延长任职期限一年。(三)学历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高中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中学教师应当具有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四)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要求1。根据省职改办《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办〔2000〕9号)的规定,申报和评审教师资格的人员(免试和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的人员除外),应当参加全国、全省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等级测试。也就是在推广。

或ISBN标志的出版物,下同);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2)升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或教学工作中,配合其他教师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良好,学生无严重违纪行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在本县同类学校中位居前列,学生巩固率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在本校及以上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研究班、优质班或观摩课;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内部刊物上发表过至少1篇原则上至少1500字的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者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县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一起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级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行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在全县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学生巩固率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参加过县级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的示范班、公开课、研究班或观摩班;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内刊上原则上至少发表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至少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国家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的教师应当在县级以上中学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者观摩课;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至少一篇独立撰写的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本专业、本学科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3)教学部(室)教师在申报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时,应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至少两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每年上学听课评课80小时以上;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方法的研究,参加过市(州)以上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的辅导课、研究课或辅导培训讲座;承担过教育教学科研项目或研究任务,科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4)电化教育馆(站)教师在申报中学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时,应具有较强的电化教学研究能力,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至少两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具有主持和指导电化教育的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发现和解决电化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和电化教材建设,并取得良好成绩;承担电化教育研究项目或任务,电化教育研究成果获得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高级中学教师的晋升。

乡镇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或教学工作中,要和其他老师一起做好学生管理工作。他们所教班级的班风是好的,学生没有严重违纪现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在本县同类学校中位居前列,学生巩固率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在县级以上中学上过公共课、研究课或观摩课;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内部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本专业、本学科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县中学(含三州省级示范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或教学工作中,要和其他老师一起做好学生管理工作。他们所教班级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行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在本市、州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学生巩固率高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县级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班、公开课、研究班或观摩课;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公开出版物和内部期刊(公开1篇、内部1篇)上发表至少2篇独立撰写的具有本专业、本学科一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家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教师应参加市(州)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的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至少两篇独立撰写的具有本专业、本学科一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主持或承担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得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教学所(室)教师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独立撰写的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至少3篇,原则上在公开出版物或著作上发表不少于2500字;每年要深入学校听课评课达到100小时及以上;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方法的研究,参加过市(州)以上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的辅导课、研究课或辅导培训讲座;主持或独立承担的教育教学科研项目(课题),获得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电化教育馆(站)教师具有主持和指导电化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从事中小学电化教育教学研究有较高造诣,独立撰写的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至少3篇,原则上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或在著作中发表不少于2500字;积极探索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和电化教材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主持或独立承担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获得一等奖及以上。二、教师职务晋升推荐条件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的通知(试行)》(川职改[1992]69号)的规定,

确有才华、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等级限制,推荐评定与其条件相对应的高、中级教师职务。(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评审高级中学教师。1,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三、四等奖,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及以上。2、部、省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2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主要研究人员。3、在教材建设方面,主持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推广使用。(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被推荐评定高级中学教师。1,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一项。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其成果转化在生产实践中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任职以来,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或发展新学科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4、在建教材、教辅材料和教学参考书,经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推广使用。5.任职以来的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州)及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6.任职以来,出版学术价值较高的专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价值较高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得到同行业知名专家的肯定。7.人事部、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育部授予的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教师、全国先进德育工作者。(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评审中学、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解决了重要技术难题并在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三、四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四等奖。

3、市(州)和省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4、获得国家优秀设计奖、三、四等奖和省部级优秀设计奖的主要设计师。5.任职以来,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获得市(州)、省厅局优秀教学成果奖。6、在建教材、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推广使用。7.担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发表过一定水平的著作,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8.任职以来,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州)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动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9.人事部、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育部授予的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教师、全国先进德育工作者。(4)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可推荐评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县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的首席研究员。2、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或新学科发展中,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3.任职以来的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州)及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4.任职至今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一篇。5.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的全省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育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和师德标兵。三、小学教师晋升高级中学教师职位1,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五年内至少独立撰写过3篇本专业、本学科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公开出版物上正式发表或公开发表。

3、近五年在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三次评为优秀。4.近五年参加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业务部门组织的小学教研会辅导课、研究课、示范课、优质课或公开课,在市州小学教育中有较大影响,是市州学科带头人。5、主持或独立承担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得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6.除上述要求外,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小学教师每学年应完成规定的100学时及以上的学校深度授课和评价。四、中小学党政干部晋升教师职务兼任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含校长、副书记,下同)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除符合《推荐条件(试行)》规定的相应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外,教育教学工作量应当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以上,或者每周授课不少于四小时,并取得中小学校长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担任中小学校长满一年及以上的,还应当取得中小学校长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他们在学校管理方面的能力和业绩应作为晋升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五、兼职勤工俭学人员晋升教师职务,兼职勤工俭学教师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符合《推荐条件(试行)》规定的相应教师职务的要求,对其教学工作量的要求可适当放宽,一般应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承担劳动技能课程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根据教育科学研究所(室)人员的要求,晋升到相应的教师岗位。上述人员在评聘教师时,不仅要考核其在教育教学方面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还要考核其在勤工俭学方面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在技术推广和新产品开发方面的贡献,作为晋升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六、幼儿园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参照上述意见执行。七、《推荐条件》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