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7湖南衡南送货车事故报告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今日通报湖南衡阳校车事故,事故造成14人死亡,6人重伤。通报称,事故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操作不当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同时,这起事故的调查已列入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名单,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2010,10 2月27日7时40分,一辆号牌为湘D2U692的三轮摩托车非法搭载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松江镇东塘村20名小学生沿村道前往因果村因果小学。行驶至一座名为银华桥的小桥时,车辆冲下桥,坠入河中,造成14学生死亡。

通报称,据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三轮车非法载人,驾驶人转弯时未在桥上路段降低档位,操作不当。

通报指出,这起事故社会影响恶劣,损失极其惨重,既暴露出一些地区非法载人三轮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也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存在严重问题、打击违法行为力度不够等问题。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将这起事故的调查情况列入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名单,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认真排查接送学生和教职工车辆状况,坚决取缔使用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校车。学校在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确认租用车辆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并与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各地区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建立接送学生长效机制,通过配置线路、合理选择车辆、协调增加运力等方式解决接送学生问题。

二、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各地要继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五整治”“三强化”措施,进一步优化警力部署,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工作,合理安排勤务,重点加强农村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非法载人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深入开展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班组长会议、专题讲座、墙报、黑板报、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良好交通行为习惯,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等违法车辆。要定期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交通安全管理培训,不断提高中小学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应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家长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非法校车”,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四、严肃查处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和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跟踪督促事故责任落实情况。要深刻吸取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势头。

媒体评论:湖南衡南“校车”坠河,还有两个最重要的“善后”辞退、赔偿、声明。处理这一悲剧后果的速度并不令人不快。但这就够了吗?在我看来,这次校车事故还缺少两个最重要的“善后”:一是要死多少人,地方官员才能丢掉饭碗?第二,14年轻的生命能否换来部分校车资金?

衡南县教育局局长等6名责任人被免去职务,名正言顺。但是县政府呢?三轮车是校车的问题没有上报县政府。这是谁的责任?是谁在无所作为甚至失职?14幼童死亡不仅是当地教育系统的悲剧,也是当地政府所辖地区的悲剧。为什么没有政府官员对此负责?

第二个问题。事故发生后,从教育部到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我们表态、开会、赔偿、调查、整改“违规校车”,但没有人提到会采取什么措施解决校车问题。没有了“非法校车”,以后孩子上学要乘坐什么交通工具?这么重要的“余波”,怎么可能忘记?“非法校车”之所以出现并受到家长和学生的欢迎,是因为没有正规的校车。因为缺钱,没有正规的校车——是的,缺钱。我们在教育投资上似乎总是缺钱。很多人在为普及义务教育欢欣鼓舞的时候,却不知道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义务教育的保障到处漏雨,有的学校连像样的课桌椅和黑板都没有,还谈什么安全校车。

学者建议:建设全国性的“校车工程”

长期以来,国内校车的运营模式可谓五花八门。在城市里,除了学校自有的校车、教育部门下属企业的校车等等,还有很多私人运营的“地下校车”。在农村,连三轮车都成了“校车”,混乱程度可见一斑。这一次衡阳对这起严重事故的问责,应该说是及时的。但是,校车的安全问题,仅仅靠教育部门和学校问责就能解决吗?

校车的问题不是缺乏认识,也不是缺乏规范和标准。近年来,针对校园安全,尤其是学生交通事故,政府部门出台了很多通知和文件。比如2007年,教育部和国家安全总局专门下发了关于非法校车泛滥的通知。然而,这些通知和文件下发后,却面临着执行的困境,即没有足够的资金来保障。所以背后真正的问题是,没有把“校车”作为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没有意识到没有校车,校车管理不善是政府的失职。

因此,不妨借鉴全国中小学的“校舍安全工程”,在制定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各地结合实际进行采购,规范管理。资金由政府专项财政提供,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而非教育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以此全面推进“中国校车安全工程”,并像校舍安全工程一样,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推广“校车工程”可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压力,保证学生的安全,减轻农村家长的负担。一举两得,这绝对是一个很受欢迎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