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和中学考试的评分标准

中考评分标准如下: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和实际成绩记录。取得试题总成绩90%(含思想、政治、语文85%)及以上者,定为A级;达到75%至89%,为B级;达到60%至74%,等级为C级;59%及以下,等级为D,D不合格。

1,必考科目:(各科原满分为100)

(1)分数~ 90是一个等级;

(2)89 ~ 75分为B级;

(3)74 ~ 60分定为C级;

(4)59分及以下为D级;

单科C级及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2.选考科目:成绩计算方法(各科原满分为120,根据考生成绩折算成相应成绩)

(1)成绩A在前20%(含20%)的考生(前5%为A+);

(2)成绩B在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为b+);

(3)C级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

(4)90后D级考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是学生取得高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因科目不合格未取得学业成绩证书的学生,允许在离校后两年内参加两次考试,考试合格的发给学业成绩证书;学校可以为其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颁发时间应为所有科目最后合格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