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指标生名额怎么分配

指标生录取以考生就读乡镇或学校分配到学校的名额为准,按分数排名录取。优质高中生分配比例不低于50%,总体录取率在85%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将把市区优质高中(***18)招生计划的60%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市区相关初中。每所初中原则上分配两个或两个学校就读优质高中指标生计划,其中1为师大附中、一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四校之一,其他1-2为其他优质高中。师大附中、一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四所高中的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是:一所初中符合指标生资格的毕业生人数×(四所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总数/所有初中符合指标生资格的毕业生总数)。指标生名额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并公示,指标生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的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总数的60%。名额分配主要指初中毕业生人数和义务教育阶段不择校人数。根据相关文件,按毕业人数平均分配不是简单的比例分配,而是用一所初中的毕业总人数除以毕业总人数产生的数,再结合一所高中的指标生人数除以全市的指标生总人数产生的数,用公式计算得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七条受教育者依法享有入学、升学和就业的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课程)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国家和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九条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十条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